問題
雅各書
作者:這封書信(信件)的作者是雅各,也稱正義者雅各,據說有人認為他是耶穌基督的弟弟(馬太福音13:55;馬可福音6:3)。雅各開始不信耶穌(約翰福音7:3-5),直到耶穌升天后才信主(使徒行傳1:14;哥林多前書15:7;加拉太書1:19)。他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並被認為是教會的柱石之一(加拉太書2:9)。
寫作時間:雅各書可能是新約最早的篇章,也許早在公元50年的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前的公元45年就已完成。按照歷史學家約瑟弗所說,雅各大約在公元62年殉道。
寫作目的:有些人認為這封信是為了回應對於保羅有關信的教導的過於熱烈的解讀。這種極端看法稱為反律法主義,它認為通過信基督,人們可以完全脫離所有舊約律法、所有法律條文、所有世俗法律和所有社會道德。雅各書是寫給散住在全國的猶太人基督徒的(雅各書1:1)。馬丁•路德厭惡這封信,稱之為“稻草書信”,他沒能認識到雅各關於事工的教導是對保羅有關信的教導的補充—而不是與之矛盾。保羅的教導集中於我們因信稱義,雅各的教導則集中於彰顯稱義的各種行為。雅各寫信給猶太人,鼓勵他們繼續在這種新的基督的信仰中成長。雅各強調那些充滿靈性、當聖靈的果子無從看見時會想到此人是否得救,有信心的人自然會有好的行為,這正是保羅在加拉太書5:22-23中所描述的。
關鍵章節:雅各書1:2-3:“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
雅各書1:19:“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雅各書2:17-18:“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
雅各書3:5:“這樣,舌頭在百體裡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
雅各書5:16b:“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簡要概括:雅各書勾勒了真正宗教的信仰旅程(1:1-27)、真正的信(2:1-3:12)和真正的智慧(3:13-5:20)。這部書與馬太福音5-7中耶穌在山上佈道非常類似。雅各在第一章描述了信仰旅程的總體特點。第二章和第三章他比較和對比了世俗智慧與神的智慧的不同,要我們遠離惡,接近神。雅各尤其斥責了囤積的富人和自恃的人。最後他鼓勵信徒們耐心受苦、禱告、互相關心、通過團契支撐我們的信心。
聯繫:雅各書是信與行為之間關係的最好描述。摩西律法及其工作體係對於猶太人基督徒的影響根深蒂固,所以雅各寫信給他們,花費大量時間解釋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這一難以理解的真理(加拉太書2:16)。他向他們申明即使他們竭力遵守所有律法和儀式——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卻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2:10),因為律法是一個整體,犯一條就全部違犯了。
實際應用:我們在雅各書中看到對信實的耶穌基督追隨者的要求,即不僅“說該說的話”,還要“走該走的路”。當然我們的信仰之路要求對於道的知識不斷增長,但雅各也教導不要止於知識。許多基督徒會認為這封信要求很高,因為雅各在108句中提出了60條要求。他著重於耶穌在山上佈道的真理,激勵我們按他的教導去行動。
這封信也打消了有人想既做基督徒又繼續活在罪裡面,不展現任何公義果實的念頭。雅各稱這樣的“信”是那些“信,卻是戰驚”(雅各書2:19)的鬼魔也有的。然而這樣的“信”無法使人得救,因為它不被真正得救的信的行為所證實(以弗所書2:10)。好的行為不是救贖的原因,而是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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