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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麼是聖經正經?

回答


“正經”一詞用來衡量一本書是否達到了一定標準。重要的是,聖經在被書寫的那一刻起就是權威;經文從落筆羊皮紙的那一刻起即成為經文。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基督教的開端並不是定義上帝、耶穌基督或救恩。基督教的基礎可以在聖經的權威中找到。如果我們無法確定聖經是什麼,那麼我們就不能真正把神學真理與錯誤區分開來。

以什麼標準來確定哪些書是聖經呢?理解這個過程和目的,或許還有成書時間的一個關鍵段落是猶大書3,它指出,一個基督徒的信仰“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既然我們的信仰是聖經所定義,猶大其實是在說,聖經的出現是為了所有基督徒的利益。知道聖經沒有尚未被發現或丟失的部分,沒有僅為個別人所知的秘密的書籍,也沒有活著的人特殊示意要求我們為得到啟發而翻越喜馬拉雅山脈,這不是很好嗎?我們可以相信,神並未沒有見證地離開我們。神所用的產生道的超自然力量同樣用來保護它。

詩篇119:160說,神的話全部是真理。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可以比較被接受為聖經正經以外的作品,看看它們能否通過檢驗。例子之一是,聖經稱耶穌基督是神(以賽亞書9:6-7;馬太福音1:22-23;約翰福音1:1,2,14,20:28;使徒行傳16:31,34; 腓立比書2:5-6; 歌羅西書2:9; 提多書2:13;希伯來書1:8;彼得後書1:1)。然而,許多聖經以外的自稱為正經的書籍認為耶穌不是神。當存在明顯的矛盾時,要信任我們擁有的聖經,而把其他的經書排除在聖經之外。

早期的幾個世紀的教會,基督徒有時會因為藏有聖經的副本而被處死。因為這一迫害,很快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什麼書值得為之獻身?” 有些書可能載有耶穌的話,但它們是提摩太后書3:16所說的神所默示的嗎?教堂議事會在公開承認聖經為正典的過程中發揮了作用,但往往是單個教會或若干教會團體承認一本受其啟發的書(例如,歌羅西書4:16;帖撒羅尼迦前書5:27)。早期教會的幾百年間,只有為數不多的幾本書引起爭議,這份名單在西元303年基本確定。

說到舊約,要考慮三個重要的事實:1)新約引用或提及了舊約的每部書,除了其中的兩本。2)當耶穌引用經文中有關他的時代的最初的一篇以及最後中的一篇的敘述使,他在馬太福音23:35中實際上認同了希伯來書為正經。3)猶太人小心翼翼地維護舊約經文,他們在哪些部分是或不是這個問題上幾乎沒有爭議。羅馬天主教次經沒有通過考驗而被排斥在聖經的定義之外,從未被猶太人接受。

大多數關於哪些書是聖經的問題是關於從基督時代起和那之後的作品。早期的教會在考慮哪些書是否屬於新約的一部分時有非常具體的標準。這其中包括:書的作者是否親眼見證過耶穌基督?該書是否通過了“真理的檢驗”?(也就是說,它是否與其它已認定的聖經一致?)。他們從前接受的新約各卷經受了時間的考驗,並且幾個世紀以來,基督教的正統思想接受了這些,幾乎沒有遇到什麼挑戰。

對某些書的信心可以追溯到西元一世紀,那些接受者就這些書的真實性提供了的第一手的證據。此外,啟示錄中談到世界末日,以及其中22:18提到的禁止往概述中添加任何文字,都強有力地證明正經在其成書時(西元95年)就被關閉了。

還有一個重要的神學觀點不應忽視。神的道奉行千年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顯現自己,與人類交流。最終,教會議事會並沒有決定哪本書為聖經;是神選定人類的寫手時決定的。為了實現最終的結果,包括經過數個世紀保存他的道,神指引早期的教堂議事會承認了正經。

神的本性,宇宙和生命起源,生命的目的和意義,救恩的奇跡,和未來事件(包括人類的命運),這些知識的獲得是人類自然的觀察和科學的能力遠所不能及的。幾個世紀以來為基督徒推崇,珍視和應用的已傳播的神的道,足以向我們解釋我們需要知道的基督的一切(約翰福音5:18;使徒行傳18:28;加拉太書3:22; 提摩太后書3:15),並且教導,歸正我們,指引我們學義(提摩太后書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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