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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誰把聖經分成了章節?為什麼,什麼時候完成的?

回答


當聖經最初被寫出來的時候,它們不包含章節參考。聖經被分為章和節來幫助我們更快更容易地找到聖經。找到“約翰福音3 : 16 ”比找到“神愛世人”要容易得多。在某些地方,斷章取義的設置很糟糕,結果導致本應在一起的內容被分割了。不過,總的來說,章節的劃分是很有幫助的。

今天常用的章劃分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蘭頓(Stephen Langton )提出的。蘭頓在公元1227年左右建立了現代的章劃分。1382年出版的威克里夫英文聖經是第一本使用這一章劃分模式的聖經。自威克里夫聖經以來,幾乎所有的聖經譯本都遵循蘭頓的章劃分。

希伯來舊約在公元1448年被一個叫拿單(Nathan )的猶太拉比分成許多節。羅伯特·埃斯蒂安(Robert Estienne ),又名斯迪帕努斯(Stephanus ),是第一個在1555年將新約劃分標準節號的人。斯提法努斯(Stephanus )在舊約中用了拿單的分節法。從那時起,從日內瓦聖經開始,斯提法努斯(Stephanus )採用的章與節的劃分幾乎被所有聖經版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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