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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葡萄酒或葡萄汁是否應該在聖餐中使用?

回答


是否允許在聖餐中提供葡萄酒在基督徒當中是一個合理的討論話題。 當我們查看這個話題的時候,我們不要忽略掉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杯中的液體所代表的意義——救主流出寶血與我們立新約。

首先,回顧一下經文中有葡萄酒的話題。 在舊 約時代使用葡萄酒的事十分清楚。 我們最先看到葡萄酒的使用或誤用,是當挪亞喝醉了,在帳篷里赤著身子(創世紀 9:21 )。 隨後,我們看到王麥基洗德為亞比拉罕提供葡萄酒(創世紀 14:17-18 )。 在出埃及記 20 章 40 節上帝命令使用葡萄酒作為獻祭的一部分(奠祭)。 當大衛作王的時候,他的子民設擺宴席三天一同吃喝(歷代誌上 12:38-40 )。 事實上,詩篇 104 篇 15 節告訴我們上帝創造葡萄酒為使人心喜悅。 我們也有這樣的應許: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並用陳酒設擺筵席(以賽亞書 25:6 )。

在新約中,耶穌的第一個奇蹟就是在迦拿的婚筵上把水變成酒(約翰福音 2:1-11 )。 而且我們的主不僅自己喝酒(馬可福音 7:34 ),而且還說他要與我們在天上一同喝新酒(馬太福音 26:29 )。 除此之外,使徒保羅建議提摩太用酒代替水使他的胃病好起來(提摩太前書 5:23 )。

(儘管在聖經中多次提到葡萄酒,但清楚的是醉酒是決不允許的。以弗所書 5 章 18 節說得相當簡明:“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

因此,贊同在聖餐中喝葡萄酒的人有可用的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觀點,以上的例子(除了挪亞)都反映了用得恰當適度的時候,酒是如何變成一件美事。

這些認為不應當使用葡萄酒的人也做了強有力的論證,他們也有經文可以引用。 比如,在箴言書 4 章 17 節、 20 章 1 節和 23 章 29 到 32 節中對於喝酒的警告。 在利未記 10 章 9 節中耶和華曉諭亞倫說他和他的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

在主的晚餐中是使用了葡萄酒還是葡萄汁? 在聖經中沒有嚴格的規定說明其中之一哪個更好或哪個更被接受。 事實上,涉及到最後的晚餐的段落甚至都沒有提到“葡萄酒”或“葡萄汁”;他們只提到了“杯”。 然而,我們得考慮到一些現實狀況。 如果酒精的出現會以某種方式使人分心,那麼用不用葡萄酒就是一個合理的擔心。 當然,沒有教會想看到有人從聖餐中離開僅因為他確信不應該用酒。 基督是這樣教導教會的:“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哥林多前書 11 : 25 )。 如果葡 萄酒的出現使得某些人分散注意力從而不理會基督的命令,那將會是一件遺憾的事。

在上帝的話語中,我們沒能找到與杯中液體的發酵程度相關的教導。 儘管如此,但關於以哪種方式能最好地榮耀救主,如果有人有強硬的觀點,那他最好堅持確信不疑。 但是,我們應當警醒:不要忘記這杯所代表的意義,不要因個人觀點的關係來論斷基督裡的弟兄和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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