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耶稣是我们的中保是什么意思?
回答
中保是向我们提供帮助或向法官为我们的案件辩护的人。辩护人提供支持、力量、建议和必要时为我们说情。圣经说,耶稣是信靠他之人的中保:"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翰一书2:1)。在其他经文中,耶稣称圣灵为我们的保惠师(约翰福音14:16,26;15:26;16:7)。在这些经文中使用的希腊语是parakleton,意思是"帮手、导师或顾问"。
在人类法庭系统中,辩护人为他或她的当事人辩护。法律辩护人或律师已经研究过法律的错综复杂之处,能够确切、精准地使用那些通常很复杂的法律。这就是约翰形容耶稣是我们"与父同在的中保"时所描绘的画面。神公义的律法宣告我们在一切事上都有罪。我们违背了神的标准,拒绝了他管理我们生活的权利,甚至在认识了真理之后仍然犯罪(希伯来书10:26;罗马书1:21-23;提摩太前书2:4)。对这些邪恶的唯一公正的惩罚是永远在地狱里(启示录14:10;21:8;哥林多前书6:9)。
但耶稣是我们悔改的心和律法之间的中保。如果藉着我们的信心及告白他是主,他的血就流入我们的生命中(罗马书10:9-10;哥林多后书5:21),他向公义的审判者为我们的案件辩护。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对话:"父阿,我知道他犯了罪,违背了我们的诫命。他被指控有罪。但是,你说我的牺牲已经足够偿还他所欠的债了。他因倚赖我得救恩和赦免,就把我的义算在他的账上。我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他可以被宣告'无罪'。他已经没有债要还了"(罗马书8:1;歌罗西书2:14)。
当神第一次接纳我们成为他的儿女时,耶稣就是我们的中保(约翰福音1:12)。而且他永远是我们的中保。约翰一书1:9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作为他的追随者,我们仍然会犯罪。但是,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被命令要向神承认我们的罪。认罪是与神就罪有多严重达成一致。我们在他面前毫无争论与理由地认罪。我们的中保走到法官面前,他们一致同意,因为我们是"在基督里",不需要进一步的惩罚。耶稣已经付了足够的赎价来赎买我们。
使耶稣成为慈悲中保的另一个方面是,他也经历过这个世界的生活。他经历了诱惑、拒绝、忽视、误解和虐待。在理论上他并不代表我们;但在经历上他代表我们。他经历过我们的生活,但他没有屈服于我们面临的邪恶。他成功地拒绝了试探,能够成为我们的大祭司,因为他完全了神的律法(希伯来书4:15;9:28;约翰福音8:29)。我们的中保可以根据自己的经历为我们辩护,比如:"父啊,这个年轻女人违背了我们公义的命令,但她爱你,愿意服侍你。我还记得那种被诱惑的感觉,我很同情她。她已经承认了这一罪恶,并想要摆脱它。因为我的牺牲,你可以原谅她的罪过,再一次洁净她的心。让我们教她如何让圣灵安慰她,并加给她力量使她下一次可以胜过。"
地上的中保只能从外部证据或证人证词为我们辩护。我们天上的中保知道我们的心,并根据我们的情况为我们辩护(路加福音5:22;马可福音2:8)。他也知道神律法体系的错综复杂。他已经满足了正义的要求,所以他的主张是出于力量和正义的立场。神接受他儿子为我们所作的辩护,并作为他们神圣协议的一部分,这个神圣协议在创世以前就建立了(彼得前书1:20;约翰福音17:24;启示录13:8)。我们作为"基督之义"的地位是稳固的,因为那用自己血买来我们地位的那位也是我们的中保(罗马书4:25;8:3;哥林多前书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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