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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徒保罗的著作是受上帝灵感而写的吗(见哥林多前书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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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相信圣经字句整体灵感论,意思是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3:16)。如果圣经批评者可以说哥林多前书7:12不是受神之感,而是保罗的想法,那么他们还能说哪些其它篇章也是凡人作者的想法而不是神圣作者的诫命呢?这个问题直击圣经权威的中心。

保罗这封信是写给住在败坏的城市哥林多的一群信徒。一部分败坏是由于阿芙洛狄忒神庙的存在,它容纳了1000多个妓女。保罗正是在这种环境中建立了哥林多教会。事实上,许多教会会众原先的生活都是鄙风败俗的哥林多方式。哥林多教会中有以前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和醉酒的(哥林多前书6:9-11)。

保罗写到这封信的第七章时,他是在回答一个教会提出的有关男女之间关系的问题。鉴于当时哥林多的社会风气,哥林多人认为每个人都独身比较好。保罗认为不嫁娶是件好事,甚至说他希望更多的人独身,像他那样。保罗不是指责婚姻。他只是在陈述单身对于事奉的明显好处。然而,保罗提到了单身是神的恩赐,不是所有人都有(第7节)。对于那些已经结婚的人,保罗告诉他们保持现状,在第10节保罗说“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这意味着保罗是将耶稣直接的命令告诉哥林多人。这一命令来自福音中耶稣的教导,特别是在马太福音5:32中。

最后,在第12节中,保罗说到了“异教通婚”—信徒和非信徒的婚姻。鉴于当时的总体环境,基督徒可能想要离弃他们不信的配偶,认为这样做可以纯净自己。保罗告诉信徒不要离弃他们不信的配偶,而这话是他说的,不是耶稣说的。但保罗这里不是讲他个人的意见。他说的是耶稣在尘世的事奉中从未直接讲过这个问题。福音里没有耶稣直接谈到信徒嫁娶非信徒这种情况的教导。耶稣只是给出了离婚的正当理由(马太福音5:32;19:19),而嫁娶非信徒不在其列。

所以最好的答案是保罗提出了耶稣没有专门谈及的一个方面的新启示。这是保罗说:“我说,不是主说”的原因。换句话说,我,而不是主,在给你这个命令,但这命令是基于耶稣教导的原则。耶稣的事奉很广泛,但是他没有亲口说出基督徒生活的每一件事。所以在他升天后才会命令使徒们继续他的事奉,也是我们拥有一部神所默示的圣经的原因,“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保罗给出这些新的启示,但最终这些启示都来自圣灵。在保罗的许多书信中,他都揭示了许多“奥秘”。“奥秘”是一个专门词汇,代表先前没有揭示而如今被揭示的真理,如教会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罗马书11:25)和那狂喜(哥林多前书15:51-52)。保罗只是对耶稣没有详细说明的婚姻问题给出了更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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