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圣经对强奸有什么说法?
回答
圣经确实提到了强奸的问题。正如所料,当圣经提到强奸罪时,它被描述为严重违反上帝对待人类身体的计划(创世记34)。圣经一提及强奸就谴责它。例如,在约书亚的领导下进入应许之地以前,在以色列的律法中有一段具体的经文。这段经文(申命记22:13-29)直接反对违背女人的意愿强迫她发生性行为,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强奸。这一命令旨在保护女人,保护以色列民不犯性罪。
申命记22:25-27规定了摩西律法所要求的对男人强奸已订婚女人的惩罚。这个男人要被石头砸死,而女人被认为是无辜的。虽然摩西时期摩西律法是为以色列民制定的,但是原则很清楚,在上帝眼中,强奸是有罪的,根据律法,它可能导致了最极端的惩罚——强奸犯之死。
关于这个问题,旧约中有一些比较难的经文。申命记22:28 -29节说:"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他为妻,终身不可休她。"如果强奸受害者没有订婚,那么强奸犯将面临不同的后果。
我们必须从古代文化的角度来看待申命记22:28-29。在那些日子里,社会习俗对女人的待遇很差。她们不能拥有财产。她们找不到工作来养活自己。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父亲、丈夫或儿子,她就没有法律保护。她的选择是奴隶或卖淫。如果一个未婚的女人不是处女,那她就很难结婚。如果她还没到结婚年龄,她父亲对她也没什么用处。
上帝对处女强奸犯的惩罚——罚款和终身的责任——是为了通过让强奸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来阻止强奸。他毁了她的生活;养活她度过余生是他的责任。这对现代人来说可能听起来不公平,但我们生活的文化与他们不同。在撒母耳记下13中,暗嫩强奸了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他玛因没有结婚就被侵犯而感到恐惧和羞耻,她请求他(她同父异母的兄弟)娶她,即使他已经拒绝了她。她的同母兄弟押沙龙极其厌恶这事,就杀了暗嫩。这就是当时对于女性贞操的重视程度。
圣经的批评者还指出,民数记31(以及类似的经文)中,以色列人被允许从他们所征服的国家带走女俘虏。批评家说这是圣经宽恕甚至宣扬强奸的一个例子。然而,这段经文并没有提到强奸女俘虏。认为女俘虏被强奸是错误的。士兵们被命令洁净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俘虏(第19节)。强奸会违反这一命令(见利未记15:16-18)。被俘虏的女人从来没有被称为性对象。被俘的女人最终可能和以色列人结婚吗?是的。有迹象表明强奸或性奴役是强加给女人的吗?绝对没有。
在新约中,没有直接提及强奸,但是在当时的犹太文化中,强奸被认为是性不道德。耶稣和使徒们反对不道德的性行为,甚至把它作为离婚的正当理由(马太福音5:32)。
此外,新约明确规定,基督徒必须顺服其统治当局的权柄(罗马书13)。强奸不仅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根据大多数地方的法律,它也是错误的。因此,任何想犯这种罪的人都应该承担后果,包括逮捕和监禁。
对于被强奸的受害者,我们必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同情。上帝的话经常说到要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以及那些处境艰难的人。基督徒应该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帮助强奸受害者,来效仿基督的慈爱与怜悯。
人们要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负责,包括强奸。然而,没有人能超越上帝的恩典。即使是对那些犯下最恶劣罪行的人,如果他们悔改并转离他们的恶行,上帝也可以宽恕他们(约翰一书1:9)。这并不能消除法律对惩罚的必要性,但它可以提供希望和通向新生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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