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是否需要向我们得罪过的人承认我们的罪?
回答
我们知道我们向上帝承认自己的罪,但许多基督徒想问我们是否需要向我们得罪过的人认罪。我们是否需要告诉我们得罪过的人我们很抱歉?“在光明中行走”(约翰一书1:7)意味着我们生活要服从上帝的诫命。在同一节中,我们可以参照通过基督来饶恕以及彼此相交。因此,有一个“清白的历史”和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之间有一个联系。
每个罪最终都是冒犯神(诗篇51:4)。圣经一直强调我们要向神承认我们的罪(诗篇41:4;130:4;使徒行传8:22;约翰一书1:9)。至于向人们承认我们的罪,圣经没有提供命令。我们很多次被告知向主承认我们的罪,但向别人认罪唯一的直接命令是在教会的长老们替病人代求的情境下(雅各书 5:16)。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用寻求别人的原谅。圣经给出了我们向别人认罪的例子。一个是在创世纪50:17-18中约瑟的哥哥要求他宽恕。还有人与人之间的认罪隐含在马可福音17:3-4、以弗所书4:32和歌罗西书3:13中。
这里的原则似乎是1)我们应该为所有的罪过寻求主的宽恕。他喜爱“内里诚实”(诗篇51:6)。2)如果我们与上帝的关系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和他人的关系就会有秩序。我们将用正义和诚实仁慈地对待别人(诗篇15)。得罪一个人而没有试图纠正它将会是不可想象的。3)为罪道歉的程度应与罪恶的影响程度相符。换句话说,为了确保治愈,我们应该向直接卷入的人寻求宽恕。
例如,如果一个男人带着私欲去观察一个女人,他应该立即向耶和华承认自己的罪。不再需要或不再恰当去向女人承认这个罪。这个罪是介于男人和耶和华之间。然而,如果一个男人违背承诺,或者做了一些直接影响女人的事情,他必须向她认罪并寻求她的原谅。如果一个罪涉及到很多人,如一个教堂,那么这个男人或女人必须向教会的成员认罪。因此,认罪和道歉应该与影响匹配。这些被罪影响的人应该听到认罪。
尽管我们的宽恕不是依赖于我们向别人承认我们的罪和/或他们原谅我们,但关于我们的缺陷,上帝的确叫我们要对他人诚实和坦诚,尤其是我们的错误涉及到他们的时候。当我们有冒犯、伤害或得罪别人时,我们应该试图给出一个真诚的道歉和忏悔,并请求原谅。是否得到原谅取决于那些被认罪的人。我们的责任是真正的悔改,认罪并请求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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