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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上帝创造了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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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在六天内创造了宇宙,但起初,宇宙没有罪——他所创造的一切都"甚好"(创世记1:31)。罪进入宇宙是由于悖逆上帝的行为,而不是因为上帝创造了罪。

我们需要定义"罪"。约翰一书3:4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因此,罪就是违反上帝的神圣律法。罗马书3:23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根据这节经文,罪是任何亏缺上帝荣耀和完全的东西(言语、思想、行为和动机)。我们都犯了罪。罗马书3:23还教导我们,我们必须先知道上帝的特性,才能准确地定义罪,因为他的荣耀是我们衡量罪的标准(诗篇119:160;约翰福音17:17)。没有一个完全的标准,就无法确定某件事是否不完全。如果没有上帝荣耀的绝对标准,每一句话或每一个行为都会被不完全的人以错误的、易变的标准来判断。每一个规则、律法和道德信条都将带来不同的观点。而且人们的观点就像天气一样多变。

如果建造者在不平整的地基上进行建造,他就会拿整个工程的完整性冒险。建筑并没有随着它的上升而变得更好;它变得越来越弱,越来越不协调。然而,当起点是完全的,其余的结构将是健全的。道德基础也是如此。没有上帝的道德律,我们就无法分辨对错。罪就是偏离正道。我们离上帝的道德标准越远,罪就越重。

上帝以自由的意志创造了人类和天使,而且,如果一个人有自由的意志,他至少有可能做出糟糕的选择。上帝按照他的形像创造了人类,既然他是自由的,人类也被创造成自由的(创世记1:27)。自由意志包括选择的能力,在上帝传达了道德标准之后,他给了人一个正确的选择(创世记2:16-17)。亚当选择不顺服。上帝没有诱惑、强迫或引诱亚当不顺服。雅各书1:13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上帝给亚当自由选择的尊严,并尊重他的选择,且伴随着相应的后果(罗马书5:12)。

上帝给了犯罪的机会,但他并没有创造或主使罪。拥有这样的机会本是好的;如果没有它,人类将仅仅是机器人。上帝命令,吩咐,鼓励我们跟随他(出埃及记19:5;申命记12:28,撒母耳记上15:22)。当我们顺服的时候,他应许祝福、相交和保护(耶利米书7:23;诗篇115:11;路加福音11:28)。但是他没有把我们捆锁起来。上帝并没有在伊甸园的禁果树周围筑起一道篱笆。亚当和夏娃有自由选择顺服或不顺服。当他们选择了罪,他们也选择了罪所带来的后果(创世记3:16-24)。

从那以后,每个人都是如此。犯罪的机会是我们选择的自由中所固有的。我们可以选择寻求上帝,这就带来了正直的生活(耶利米书29:13;提摩太后书2:19)。或者我们可以选择跟随自己的心意,这会使我们远离上帝(箴言16:5)。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无论我们选择怎样的道路,后果都将随之而来。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6:7)。有些后果是永远的。马太福音25:46说,那些不跟从耶稣的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上帝审判人类(传道书12:14)和列国(弥迦书5:15),他们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背叛了上帝。上帝从来没有创造罪,他也不喜欢惩罚那些选择犯罪的人(以西结书33:11)。他的愿望是人人都悔改,与他一起经历永生的祝福和喜乐(彼得后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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