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圣经中什么是逐出教会?
回答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圣经从来没有使用过“逐出教会”这个词。这个词曾经被一些宗教团体,尤其是天主教所采用,指的是把某人从教会的成员和参与中除名,从与教会的关系,或者,以天主教的观点,甚至是从神的家除名的一种正式的程序。
虽然圣经没有教导基督徒会失去他的救恩,但它确实在几处经文中描述了教会纪律的过程。教会纪律的最后一步是逐出教会,即从当地教会除名。
在马太福音18:15-17中,有关逐出教会,耶稣教导了他的门徒。主详细介绍了一个多步骤的方法来应对教会会众的犯罪:
第一步:私下去找那个人,告诉他他是如何得罪了你,而且如果他愿意的话,就和他和好。如果冒犯者悔过,则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第二步:如果他不听,带两三个证人回去再次对话,建立事实和证据。
第三步:如果他仍然拒绝倾听和悔改他的罪,把他带到教会全体成员面前,对他进行控诉。
第四步:如果仍然没有悔改,教会将把罪人逐出教会。耶稣的话是“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17)。
犹太人把耶稣提到的两群人——外邦人和税吏——视为外人。外邦人崇拜异教偶像,税吏与罗马勾结。在耶稣时代,虔诚的以色列人不会与外邦人或税吏交往,除非是必须的。例如,他们不会和他们一起吃饭,也不会邀请他们参加社交聚会。所以,当耶稣说要把教会中不悔改的罪人看作“外邦人和税吏”时,他是在教导教会在正式和清晰的交流中停止与这个不悔改的罪人有亲密的交通;罪人将被逐出与基督徒关系紧密的团体。这就是逐出教会。
逐出教会的目的是什么?将一个不悔改、不服的罪人从信徒群体中除名,并不是要公开羞辱或审判。而是足够爱那个人,去做对他或她最好的事,并且做对整个教会最好的事。
在保罗的两段经文中,我们有一个被逐出教会及其后果的例子。在哥林多的教会里,一个男人与他的继母发生性关系,这是一种严重的罪恶,“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哥林多前书5:1)。保罗谴责哥林多的基督徒接受这个人的乱伦。显然,哥林多教会严重地误解了神的恩典,以至于他们开始认为所有的罪都应该被容忍,甚至可以自高自大地庆祝,作为神恩典和宽恕的证据(2节)。
保罗说,“绝对不行。”教会里的罪必须被处理。他指示哥林多教会聚集在一起,为了将某人逐出教会。当地的信徒在使徒的权威下,把这个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书5:4-5)。显然,在这一特例中,有一种与逐出教会有关的超自然起源的肉体上的痛苦;这是逐出教会附加了一条使徒诅咒。
圣经并没有指出每一次被逐出教会之后都会有肉体上的后果。然而,总的原则是,被逐出教会让罪人经历他罪恶选择的全部、痛苦的后果,这样他就会悔改,顺服神,并从属灵毁灭中被拯救出来。逐出教会的动机不是惩罚或报复,而是归正和属灵健康。
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封信讲的是逐出教会的后续行动。在哥林多后书2:5-11中,保罗似乎在谈论的是他曾教导教会要除名的那个人。那罪人已经悔改了。保罗写道:“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6-8节)。被逐出教会的信徒一旦悔改,我们就应该欢迎他回来与教会重新建立温暖的关系。一旦确定了悔改,就应该完全推翻逐出教会的做法。目标就已经实现了。
那么,谁应该被逐出教会呢?圣经清楚地指出,被逐出教会只适用于教会成员(而不是非信徒),并且只适用于明显且持续的犯罪,即一个人不顾多次劝告而拒绝悔改:“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5:11)。
关于逐出教会,要记住五件重要的事情:
1. 圣经从来没有教导个别的基督徒要自己决定,甚至是在一个小组中决定把另一个信徒“逐出教会”。逐出教会是指当地教会作为整体采取的正式行动。
2. 逐出教会主要是关于人际关系。教会里的人被特别教导要停止与不悔改的人吃饭(哥林多前书5:11),要限制与他接触。
3.这个被逐出教会的过程是为信徒准备的,是为那些宣称自己真心相信基督救恩的人准备的。被逐出教会是教会对这样说之人的回应,他说,“是的,我是基督徒,但是不,我不会离开这个罪。”
4. 被逐出教会的过程并不是指那些承认自己的罪并悔改但是仍在努力摆脱罪的人。如果一个信徒犯了罪,当面对他时,他说:“是的,那是错的。我很抱歉。我想重新开始,”他必得到赦免——即使他屡次犯了同样的罪(马太福音18:21-22)。在这种情况下,圣经并没有建议这个人的罪应该暴露在整个教会面前作为一种惩罚,除非他自己选择揭露它。
5. 逐出教会的目的是恢复。根据耶稣的说法,把一个人从教会中除名的整个过程是渐进的、慎重的且谨慎的。如果犯罪的人在任何时候悔改,那么“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马太福音18:15),那么团契就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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