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果信心是必须的,救恩怎么会不属于工作呢?
回答
我们的救恩完全取决于耶稣基督。他代替我们为罪付上代价(哥林多后书5:21);他是我们脱离罪恶的救主(约翰福音1:29);他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希伯来书12:2)。提供救恩所必要的工作完全由耶稣自己完成,他度过完美的生活,带着神对罪的审判,并且从死人中复活(希伯来书10:12)。
圣经很清楚地表明我们自己的行为并不帮助获得拯救。我们得救“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提多书3:5)。“不是出于行为”(以弗所书2:9)。“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0)。这意味着献祭、遵守诫命、去教堂、受洗以及其他好行为并不能拯救任何人。无论我们有多“好”,我们永远无法达到神圣上帝的标准(罗马书3:23;马太 福音 19:17;以赛亚书64:6)。
圣经一样清楚表明,救恩是有条件的;上帝不会拯救每一个人。救恩的一个条件是相信耶稣基督。在新约中将近200次宣告信心(信念)是救赎的唯一条件(约翰福音1:12使徒行传16:31)。
一天,一些人问耶稣他们可以做些什么来取悦神:“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立刻为他们指出信心:“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所以,问题是关于上帝的要求(复数),而耶稣的回答是,上帝的要求(单数),就是你相信他。
恩典是上帝赐给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赚取或应得。根据罗马书11:6,任何形式的“行为”破坏恩典——这个想法是,工人得工价,而恩典的接受者只是接受它,不是赚得。因为救赎全是恩典,它不能被赚取。因此,信心与作工无关。事实上,信心不能被视为一种“行为”,否则就会破坏恩典。(参见罗马书4——亚伯拉罕的救恩是依赖于对上帝的信心,而不是他所行的任何行为。)
假如有人匿名发送你一张1000000美元的支票。如果你想要,这些钱就是你的,但是你仍然必须签署名字。绝不能认为是签署你的名字赚得了百万美元——签字与作工无关。你永远不能吹嘘成为百万富翁是通过艰苦努力或自己的商业头脑。不,百万美元只是一个礼物,并且签署你的名字是获得它的唯一方式。同样的,操练信心是获得上帝慷慨礼物的唯一途径,而信心不能被视为值得礼物的行为。
真信心不能被视为一种行为,因为真正的信心需要我们停止肉体的行为。真正的信心以耶稣和他为我们所做的工为目标(马太福音11:28-29;希伯来书4:10)。
借此更进一步,真正的信心甚至不能被视为作工,因为信心甚至都是上帝的礼物,而不是我们自己产生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翰福音6:44)。赞美主他施行拯救的能力,而且因着恩典救赎才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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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心是必须的,救恩怎么会不属于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