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地狱真的是一个充满火与硫磺的地方吗?
回答
通过在所多玛和蛾摩拉城降下火与硫磺,上帝不仅展示了他如何看待公开的罪恶,而且他还提出了一个持久的隐喻。在创世记19:24的事件之后,一提到火与硫磺,所多玛或蛾摩拉就立刻将读者带到上帝审判的上下文中。然而,这种情感上强有力的象征却无法摆脱自身的吸引力。火与硫磺描述了地狱的某些样子——但不是地狱全部的样子。
圣经中用于描述燃烧的地狱的词—Gehenna—来自于一个真正燃烧的地方,临近耶路撒冷南边的地狱谷。Gehenna是希腊文的一种英文音译,它来自于希伯来语的"欣嫩子谷"。他们最大的叛教,其中之一是,犹太人(尤其效法亚哈斯和玛拿西国王)使他们的儿子经火,在山冈上献祭归给摩洛神(列王纪下16:3;历代志下33:6;耶利米书32:35)。最终,犹太人认为那个地方是不洁净的(列王纪下23:10),他们把罪犯的尸体扔进燃烧的堆里,更多地玷污它。在耶稣的时代,这是一个不断燃烧的地方,但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废石堆,是被人认定为一文不值的所有东西的最后一站。当耶稣谈到地狱的时候,他是在说整个永恒的城市垃圾站。是的,火是它的一部分,但是有目的的抛弃——隔绝与失去——都是它的一部分。
在马可福音9:43,耶稣使用另一个强有力的形象来说明地狱的严肃性。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来。"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这个画面确实逃避了它自己的吸引力——尽管这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很少有人相信耶稣真的想要我们亲自割掉自己的手。他是宁愿我们做任何必要的事以避免落入地狱,而这就是这种话语的目的——极端化,建立一个"要么/要么"的动态情形加以比较。由于文章的第一部分使用了意象,第二部分也是这么做,因此不应被理解为对地狱的百科全书式描述。
除了火,新约将地狱描述为一个无底洞(深渊)(启示录20:3),湖(启示录20:14),黑暗(马太福音25:30),死亡(启示录2:11),毁灭(帖撒罗尼迦后书1:9),永恒的折磨(启示录20:10),哀哭切齿的地方(马太福音25:30)以及逐级惩罚的地方(马太福音11:20-24;路加福音12:47-48;启示录20:12-13)。地狱描述的多样性反对对任何一种描述应用字面的解释。例如,地狱字面意义上的火是不发光的,因为地狱是黑暗的。它的火不能消耗它的字面燃料(人)!因为他们的痛苦是不会结束的。此外,地狱里的惩罚等级也会与字面意思混淆。相比一个诚实的异教徒,地狱之火会更凶猛地燃烧一个杀人凶手吗?一个邪恶的独裁者在深渊中会比其他人更迅速地倒下吗?对一个残忍地喜欢作恶的人来说会更加黑暗吗?一些人是否会比别人更大声或更频繁地嚎啕大哭?描述的多样性和象征性并不会减轻地狱,但事实上恰恰相反。它们的综合作用描述了比死亡更可怕,比黑暗更加黑暗,比任何深渊都更深的地狱。地狱是一个具有更多哀哭切齿的地方,超过任何一个单独描述所能描绘的。它的象征性描述把我们带到一个超出我们语言极限的地方——一个比我们想象中更糟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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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真的是一个充满火与硫磺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