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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审判日?

回答


审判日是神对罪恶的人类进行最终审判的日子。圣经中有多处经文都提到了人死后在末日的最终审判,那时,每个人都会站在神面前,他会对他们的生命做出最后的审判。

圣经警告我们审判日的来临。先知玛拉基写道:“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拉基书4:1)。施洗约翰说要“逃避将来的忿怒”(路加福音3:7)。保罗写信给那不悔改的人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马书2:5-6;cf.诗篇62:12)。审判日是确定无疑的。

圣经多次记载神审判个人和国家。例如,以赛亚书17-23是一系列对大马士革、埃及、古实、巴比伦、埃及、阿拉伯、耶路撒冷和推罗的审判。这些地方性的审判预示着将来的审判(以赛亚书24描述了神对整个世界的审判)。通常在今生会有对罪的暂时审判,但最后的审判会在末日发生。启示录19:17-21记录了一场神的敌人被屠杀的伟大争战(这很可能是大多数人想到审判日时想到的画面)。然而,这只是对大争战时期活着的人们一个暂时的审判。最终的审判将围绕每一个曾经活过的人,并将把人们交付给他们的最终命运。

启示录20:11-15对审判日有一个最生动的描述:“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神是最后的审判官。根据耶稣的说法,正是人子将作出最后的审判,所以坐在宝座上的一定是他(约翰福音5:16-30;cf,启示录7:17)。

同时,我们看到这个审判是全面的。这就是所有曾经死去的人,渺小的和伟大的(微不足道的和重要的)。没有人能逃脱审判日。

审判日的审判是根据个人一生的所作所为来进行的——他们受审判是根据他们的行为。一个人不会因为别人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而被审判;他独自承受审判,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虽然审判是基于行为,但它不是对善行与恶行的权衡。最终,我们进入天堂或地狱取决于我们的名字是否被记录在生命册上。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必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1:27重申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能进入新天新地。

鉴于所涉及的高风险(永恒的命运),一个人有必要确保他或她提前为最后的审判日做好准备。一个有罪的罪人(我们都是有罪的)怎么能把他或她的名字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因此在最后的审判中站在他面前,被宣告“无罪”?一个罪人怎能在圣洁公义的神面前称义,躲避他的忿怒呢?圣经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马书5:1)。信靠基督的人已经受了审判。那人已经被神称为义了——也就是,称义——因着基督为他所作的完美工作。这就好像在审判日将要发生的最后审判已经提前做出了。凡信基督的,就被称义了,他们的名字就被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在审判日,他们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因为他们的刑罚已经由十字架上的基督承担了(罗马书8:1)。对于那些相信基督的人来说,审判日将是他们最终得救的日子,那时他们将被从罪恶的所有不利影响中拯救出来(玛拉基书4:2-3)。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希伯来书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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