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是否应该积极寻找配偶,还是等候神将配偶领到我们面前?
回答
对于这两个问题,回答皆为“是。”但在两方面之间有个重要的平衡。我们既不应疯狂地寻找配偶,好像我们唯有靠自己的努力;也不应完全被动,认为神会让配偶某天惊现在门前。作为基督徒,我们一旦认定自己到了开始寻找配偶的时候,首先应该做的就是祷告。我们在生活中顺服神的旨意是第一步。“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37:4)。以耶和华为乐意味着要以认识他为乐,并相信他也会让我们快乐。他会将他的旨意放在我们心中,也放在我们寻找配偶的环境中,这就意味着耶和华赐给我们的配偶正是我们渴望得到的,他还知道哪一类配偶能让我们快乐。箴言3:6告诉我们:“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在寻找配偶这件事上认定耶和华就意味着顺服他的至高旨意,并告诉神,耶和华所选的是最好的,也是你所要的。
当顺服了神的旨意,我们需要清楚虔诚的丈夫或妻子的品质是什么,要寻求在属灵上合格的人。有一点很重要,就是我们要首先认清这些品质,然后再寻求符合它们的人。先“爱上”某个人,然后才发现他/她作为配偶在属灵上不合格,这无异于喜欢伤心并让自己处于难堪的境地。
一旦了解了圣经告诉我们应该寻找什么样的配偶,我们就可以开始积极寻找了,并清楚在寻找的过程中神会按照他完美的旨意和时间将他/她领到我们跟前。如果祷告,神会带领我们来到他预备的人面前。如果我们等候神的时间,他会将最符合我们背景、个性和心愿的人赐给我们。我们一定要仰赖神和他的时间(箴3:5),即使他的时间不符合我们的时间。有时神会呼召叫人不结婚(林前7),但在这种情况下,神说的很清楚,他会除去我们想结婚的意念。神的时间是完美的,我们凭信心和忍耐一定会得蒙神的应许(来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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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应该积极寻找配偶,还是等候神将配偶领到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