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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應該看醫生嗎?

回答


貫穿聖經,醫生被提到了十幾次。 唯一可以從經文中截取出來說不應該看醫生的經文是歷代誌下 16 : 12 。 “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歷代誌下 16 : 12 )。 但這個特別的例子牽涉到亞撒晚年的人生觀(他早年遠離了神)。

有許多經文講到使用“藥物治療”,比如應用紗布(以賽亞書 1 : 6 ),油(雅各書 5 : 14 ),油和酒(路加福音 10 : 34 ),葉子(以西結書 47 : 12 ),喝些酒(提摩太前書 5 : 23 ),乳香 – 尤其是“基列的乳香”(耶利米書 8 : 22 )。 路加,使徒行傳和路加福音的作者,被保羅稱作“所親愛的醫生路加”(歌羅西書 4 : 14 )。

馬可福音 5 : 25-30 講到一個婦人有血漏;她看了好多醫生花了她所有的錢但都治不好。 來到耶穌面前,她想如果只摸耶穌的衣裳就必痊癒,於是她的病果真就好了。

耶穌回答法利塞人的問題他為什麼跟罪人在一起時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馬太福音 9 : 12 )。 從以上的經文中可以篩選出以下原則:

1. 醫生不是神,並且不應該當看作神。 他們有時能給與幫助;但有時他們所作的就是拿走你的錢。

2. 聖經沒有譴責求醫問藥以及“世俗的”治療,如此做法貫穿整個聖經。

3. 在任何身體不適的情況下都要尋求神的介入(雅各書 4 : 2 ; 5 : 13 )。 神沒有許諾給我們想要的答案(以賽亞書 55 : 8-9 ),但是我們確信他所作的一切都出於愛並為我們著想(詩篇 145 : 8-9 )。

那麼,基督徒應該看醫生嗎? 神把我們造成有智慧的人,賜予我們發明藥物和學習修復我們身體的能力。 把這種知識和能力用到身體治療上沒有錯。 醫生可以看作是神給我們的恩賜……神借助他們帶來治療和痊癒。 同時,我們要信靠神,而不是醫生和藥物。 當我們面對生活中各種困難時,神承諾賜予我們祈求的智慧(雅各書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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