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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為什麼神要求信任?

回答


我們與神的關係類似於我們與別人的關係,因為所有的關係都要求信任。我們不可能完全了解一個人。我們不能經歷他們經歷的一切也不能進入他們的頭腦知道他們的想法和情感。箴言14:10說:“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裡的喜樂,外人無干。”我們甚至不能完全知道自己的心。耶利米書17:9說人心是陰險詭詐的,“誰能識透呢?”換句話說,人心就是試圖掩蓋其陰險,甚至連它的主人也欺騙。我們用轉嫁責備、為錯誤行為辯解、盡力減小我們的罪等等方式來掩蓋。

因為我們不能完全了解他人,在某種程度上信任(相信)就成為所有關係中的一個根本成分。例如,妻子坐丈夫開的車,相信他能安全駕駛,即使丈夫在冬天的路上常常比她要開得快。她相信他隨時都會做對他們最好的事。我們都與別人分享自己的信息,相信他們不會把這信息透露給別人。我們開車上路,相信我們旁邊開車的人都會遵守道路規則。所以,無論是陌生人還是親密的朋友和夥伴,因為我們無法完全了解對方,信任總是我們關係中的一個必要組成。

如果我們不能完全了解我們有限的人類,我們怎麼能指望了解無限的神呢?即使他想要全部顯明自己,我們也不可能完全了解他。這好像是想把(看上去無限量的)海洋倒入一個(有限量的)夸脫計量罐……不可能!但是,正如我們因為對他人及其性格的了解逐漸信賴他們,與之建立重要關係,神也通過他的創造足夠充分地顯明了他自己(羅馬書1:18-21),通過他被記載的道,聖經(提摩太后書3:16-17;彼得後書1:16-21)、通過他的兒子(約翰福音14:9),使我們可以與他形成重要關係。但要形成這種關係,必須通過相信基督這個人和他在十字架上為償還我們的罪所做的工,以此來除掉我們的罪這個障礙。這是必要的,因為光明和黑暗不可能在一起,所以聖潔的神也不可能和有罪的人在一起,除非他的罪被償還被除去了。耶穌基督,無罪的神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帶走了對我們的懲罰並改變了我們,使得信他的人可以成為神的孩子,在神面前得永生(約翰福音1:12;歌羅西書5:21;彼得後書3:18;羅馬書3:10-26)。

過去曾有些時候神更“清晰可見”地向人們顯明自己。一個例子是在出埃及的時候,神顯明了他對以色列人的愛護,讓埃及人遭遇奇蹟般的災禍,直到他們願意不再奴役以色列人。神後來分開紅海,使得大約兩百萬以色列人可以從乾地走過。後來,當埃及軍隊想要從同一個缺口追趕他們時,他叫海水合在他們身上(出埃及記14:22-29)。後來,在曠野裡,他神奇地賜嗎哪給他們吃,日間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給他們領路,這些都代表神向他們顯現了自己(出埃及記15:14-15) 。

不過,儘管神一再這樣顯示他的慈愛、引導和能力,以色列人在神想讓他們進入那應許之地時還是拒絕相信他。相反,他們決定相信那十個用城邑堅固寬大、那裡的人身量高大的故事來嚇唬他們的人(民數記13:26-33)。這些事情反映出即使神再怎麼向我們顯明自己,也不會增加多少我們信他的能力。即使神以同樣的方式和現在的人交流,我們也只會和以色列人一樣,因為我們有罪的心和他們是一樣的。

聖經還說到一個未來,那時,榮耀的基督將回來,從耶路撒冷統治地球一千年(啟示錄20:1-10)。在基督作王期間會有更多人降生。他將用完全的正義和公義統治,然而,儘管他的統治完美,一千年以後撒但將毫不費力地召集軍隊反抗基督的統治。未來的千年事件和過去的出埃及表明問題不是神沒有向人充分地顯明自己,而是人反抗神的慈愛統治的有罪的心。我們罪惡地渴望自治。

神已經足夠顯明自己的本質,讓我們能夠相信他。他通過歷史事件、自然的構建、和耶穌基督的一生顯明了他是全能、全知、全智、全愛、全聖、不變和永恆的。在那樣的顯示中,他已經表明他是值得信任的。但是,正如曠野裡的以色列人一樣,信不信他是我們的選擇。我們常常傾向於基於我們認為自己對神的理解來做出選擇,而不是通過他顯明的自己,或是通過仔細研讀他的絕對正確的道—聖經而得出的理解。如果你還沒有這樣做,開始仔細研讀聖經吧,那麼你可能會通過依賴耶穌基督,這位來到世上拯救我們脫罪的神的兒子,來逐漸了解神,從而不僅在現在,而且將來某日能在天上更完全地與神甜蜜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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