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神 / 聖經是大男子主義麼?
回答
大男子主義是指一種性別,通常為男性,凌駕於另一種性別之上,常常是女性。 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講述關於婦女的事情,用現代觀念看似乎就是歧視女性的說法。 難道這就意味著神,即聖經,是大男子主義麼? 我們得記住:聖經描述一種行為,並不一定意味著聖經贊同那行為。 聖經描述男人對待女人遠不如私有財產,但這不意味著聖經表示對此行為的讚同。 即使在聖經的許多例子中要求如何對待婦女,那也不一定代表神完美的標準。 聖經更注重重建我們的靈而不是我們的社會。 神知道心靈改變會帶來行為的轉變。
在舊約時代,整個世界是族長式社會。 那種歷史社會地位非常清晰 — 不僅在聖經中,統治世界上大部分社會的社會制度也是如此。 用現代價值體系和世俗的觀點,它被稱為“大男子主義”。 神規定了社會秩序,不是人。 神是製定權力法則的創造者。 但是,跟其它事情一樣,墮落的人破壞了這個秩序。 它導致了歷史上男人和女人地位的不平等。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看到的排外和歧視並不新鮮。 它是人墮落和罪介入的結果 — 它是對神的叛逆。 所以,我們可以正當地說“大男子主義”的說法和行為是人類罪的結果和產物。 聖經循序漸進地向我們揭示瞭如何治愈大男子主義,也就是人類所有罪的行為。
我們必須以聖經為準,在神規定的權威位置之間尋找並維持屬靈的平衡。 新約成就了舊約,其中的原則告訴我們正確的權威準繩,如何克服罪,全人類的惡,其中包括性別歧視。
基督的十架是最大的平衡。 約翰福音 3 : 16 說的“一切”就是包含所有的人,沒有按社會地位、智能或性別撇下任何人。 在加拉太書中我們也找到一段經文關於平等的救恩機會。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耶穌基督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 3 : 26-28 )。 在十字架上沒有大男子主義。
聖經不是男性至上。 為什麼? 因為它準確描繪了罪的後果。 聖經記錄了各種罪:奴隸制、奴役以及那些英雄們的失敗。 對於違背神和神所製定的秩序的罪,聖經出了回答和醫治。 什麼回答呢? 就是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 舊約中盼望至高的獻祭,每一次對罪所獻的祭,都是教導與神和好的需要。 新約中,“帶走世人的罪的羔羊”誕生了、死了、被埋葬並從死裡復活,然後升到天堂,在那裡他是我們的中保。 通過信他,罪得醫治,這罪也包括大男子主義的罪。
對聖經有大男子主義的指控是由於對聖經知識的缺乏。 當各種年齡的男女按照神的規定各就其位,並且按照“主說的那樣”生活,在性別之間就有一個極好的平衡。 這個平衡就是神是始、神是終。 人們關注由罪而產生的各種惡果,而不注意它的根源。 只有通過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我們才能找到真正的平等。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 8 : 32 )。
聖經分配給男女不同的角色,這不是男性至上。 明白這一點也很重要。 聖經十分明確, 神認為男人在教會和家庭擔任領導角色。 這使女人成為下等麼? 絕對不是。 這意味著女人智慧低、能力差,或者被神輕看麼? 絕對不是。 它的真正含義是:在這個被罪污染的世界,需要有組織和權威。 神制定了權威的角色,為讓我們得福。 大男子主義是濫用這些角色……而不是存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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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 聖經是大男子主義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