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斷地為自己的罪求得寬恕?
回答
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是“如果犯了罪並且在有機會向神認罪之前死去,我會怎樣呢?”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如果我犯了罪,但過後忘記了,而且從未想起向神認罪,那會怎樣呢?”這兩個問題均建立在錯誤的假設之上。救恩並不是信徒在死前試圖去承認和悔改他們犯的每項罪。救恩並不是基於一個基督徒是否已經承認和悔改每項罪。誠然,一意識到自己犯了罪,我們就應該馬上向神認罪。但我們並不需要時時刻刻祈求神的寬恕。當我們為救恩而信耶穌基督時,我們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無論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也無論大與小的。信徒不必為了得到罪的赦免而不斷認罪或要求饒恕。耶穌的死償還了我們所有的罪債,罪一旦得赦免,便永得赦免。(歌羅西書1:14,使徒行傳10:43)。
我們所要做的就是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這節經文告訴我們要做的是向神“承認”我們的罪。這個“承認”的意思是“認可”。當我們向神承認我們的罪時,我們同意是我們錯了,我們犯了罪。神通過我們的認罪在不斷的原諒我們,因為他是“信實和公義的”。神是如何“信實與公義”呢?他的信實在於赦罪,這是他允諾給所有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的。他的公義在於他讓基督為我們付出代價,認可罪確已得到償還。
與此同時,約翰一書1:9確實表明,寬恕在某種程度上依賴于我們的認罪。在我們接受基督作救主的時刻,所有的罪被赦免,但這一切是如何完成的呢?使徒約翰描述的似乎是“關係的”寬恕。所有的罪在我們接受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被“就地”赦免。這一赦免是我們得到救贖和在天堂得永久的家的承諾。當我們死後站在神面前,他不會因我們的罪而不讓我們進入天堂。這就是就地的寬恕。關係的寬恕的概念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當我們犯罪,我們就冒犯了神,使他的靈憂傷(以弗所書4:30)。雖然神最終赦免了我們犯的罪,但它仍然是橫亙在我們與神之間的障礙。一個對父親犯了罪的小男孩並不會被家庭拋棄。一個屬神的父親會無條件地原諒他的孩子。同時,父子只有恢復了父子關係才能友好相處。這只能是在孩子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向父親道歉的情形下才會發生。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向神認罪 — 不是維護我們的救恩,而是為了恢復與愛我們並原諒我們的神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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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否需要不斷地為自己的罪求得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