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受洗重生是什麼?
回答
受洗重生是這樣一種觀點,它認為洗禮是救贖所必要的,或者,更準確地說,直到這個人受洗,他才能重生。 受洗重生是眾多基督教教派的 附屬物 ,但由教會在恢復運動中極力推廣,特別是基督教堂和國際基督教堂。
受洗重生的擁護者指出聖經經文如馬可福音16:16,約翰福音3:5,使徒行傳2:38,使徒行傳22:16,加拉太書3:27,以及彼得前書3 :21作為聖經依據。 當然,這些經文似乎表明,洗禮是救恩所必需的。 然而,對那些不支持受洗重生的經文,有一些符合聖經上下文的全面的解釋。
受洗重生的擁護者對如何獲得救恩通常有四步公式。 他們認為一個人為了得救必須相信、悔改、承認,並受洗。 他們這樣認為,因為有聖經經文似乎表明,這些行為中的每一個都是救恩所必要的。 例如,羅馬書10:9-10將救贖與悔改聯繫在一起。 使徒行傳2:38將救贖與悔改和洗禮聯繫在一起。
按著聖經理解,悔改是救贖所必需的。 悔改是思想的改變。 與救贖相關的悔改是改變你的思想從拒絕基督到接受基督。 它不是救贖信仰的單獨一步。 它是救贖信仰的一個必要方面。 關於耶穌是誰以及他所做的事,一個人如果不改變思想,靠著恩典,通過信心,他就不能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
按著聖經理解,悔改是信仰的一個表現。 如果一個人真正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向別人宣告這個信仰才是結果。 如果一個人以基督為恥
和/或以福音信息為恥,那麼說這個人已經理解了福音或者經歷了基督所給的救恩是極不可能的。
按著聖經理解,洗禮對基督的認同。 基督教洗禮表明信徒認同基督的受死、埋葬和復活(羅馬書6:3-4)。 如同悔改一樣,如果一個人不願意受洗——不願意認同他/她的生命被耶穌基督救贖——這個人很可能沒有因信耶穌基督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 。
那些爭論受洗重生和/或這四步公式的人並不認為這些行為是值得稱讚並且可以獲得救贖的行為。 悔改、承認等等,不會使人值得被救贖。 相反,官方的觀點是,信仰、悔改、承認、洗禮是順服,它是獲得救贖的人在神面前必須要做的。 而新教理解的標準是,在獲得救贖之前,信仰是上帝唯一要求的事。 那些支持受洗重生的人認為受洗——對一些人來說,還有悔改和承認——是他獲得救恩之前上帝所要求的額外的事。
這種觀點的問題在於,符合聖經的經文清楚明確地表明信仰是救贖的唯一要求。 約翰福音3:16,聖經中最著名的經文之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在使徒行傳16:30,腓立比獄卒問使徒保羅,“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如果保羅有機會提出四步公式,那就是它了。但保羅的回答很簡單:“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 沒有受洗、沒有悔改、只有信仰。
確實在新約中有很多經文將救贖歸因於信仰,上下文中再沒有提到其他的要求。 如果受洗,或者別的什麼,是救恩必需的,那麼所有這些經文都是錯的,而且聖經中包含錯誤,從而不再值得我們信任。
詳盡地研究新約中救恩的各種要求是不必要的。 接受救恩不是一個過程或一個多步驟的公式。 救恩是一個成品,而不是一個配方。 我們必須做些什麼來得救呢? 相信主耶穌基督,我們就會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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