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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們可以 / 應該按字面意義解讀聖經嗎?

回答


我們不僅 可以 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而且 必須 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 按照字面意義解讀是唯一確定神想要傳遞給我們的訊息的方法。 我們讀任何文獻時,我們必須確定作者想要傳遞什麼訊息。 許多人會看一句或一段聖經,然後就造出他們自己對於字、詞或是段落的定義,無視語境和作者的意圖。 但這不是神想要的,這就是為什麼神告訴我們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后書 2:15 )。

我們應該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的一個原因是主耶穌基督按字面意義看待聖經。 主耶穌引用舊約的任何時候都清晰表明他相信其字面解讀。 例如,當耶穌在路加福音 4 中受到撒但試探時,他引用舊約予以回答。 如果神在申命記 8:3,6:13 和 6:16 中的誡命不是其字面意義的話,耶穌就不會引用它們,而它們也本會無力讓撒但住嘴,而實際上這些話讓撒但住嘴了。

門徒們也按字面意義接受基督的誡命(這也是聖經的一部分)。 耶穌在馬太福音 28:19-20 中命令門徒去招更多的門徒。 在使徒行傳一書中,我們發現使徒們按字面意義理解耶穌的命令,他們走遍已知世界到處宣講福音,告訴每個人“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 16:31 )。 我們也必須按字面意義理解耶穌的話。 如果我們不信他來是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 19:10 )、使我們的罪得赦(馬太福音 26:28 )、讓我們有永生(約翰福音 6:54 ) ,那麼我們怎麼能確信我們的得救呢?

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仍然允許使用修辭手法。 一個修辭的例子是有人說“太陽在升起。”實際上,太陽沒有升起;地球繞太陽旋轉所以看上去似乎太陽在升起。 然而幾乎每個人都完全理解這種修辭手法,可以這樣交流。聖經中有些顯然的修辭手法是不能按字面意義理解的。 (例如:見詩篇 17:8 )

最後,如果我們讓自己成為判斷聖經哪些部分按字面意義、哪些不按的最終仲裁者時,我們就將自己抬得比神還高了。 他給我們他的道為的是與我們交流。 不按字面解讀必然導致困惑和歪曲,而這其實就使得聖經失效無用了。 聖經是神給我們的話,他就要讓我們信這些話 -- 逐字逐句、完完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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