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什麼是對聖靈的褻瀆?
回答
新約中關於“褻瀆聖靈”的情形在馬可福音 3 : 22-30 和馬太福音 12 : 22-32 中提及。 褻瀆這個詞通常被定義為“挑釁性的不尊敬行為”。 我們指那些詛咒神,蓄意詆毀關於神的行為是褻瀆;也指把邪惡加於神,或者否定神的美好屬性。 在馬太福音 12 : 31 裡,褻瀆的例子是特別的一個,叫做“褻瀆聖靈”。 馬太福音 12 : 31-32 中,法利塞人目睹了耶穌籍聖靈的力量行神蹟,誣衊主耶穌是靠鬼王“別西卜”(馬太福音 12 : 24 )。 注意在馬可福音 3 : 30 ,耶穌明確指出他們做了什麽事而“褻瀆聖靈”。
這裡的褻瀆指有人誣衊耶穌基督被污鬼附著,而不是聖靈充滿。 也有另外一些褻瀆聖靈的情形,但這一種是不可赦免的褻瀆。 因此,對聖靈的褻瀆在今天不可能重複。 耶穌基督不在地上,而坐在神的右手。 不會再有人目睹耶穌基督行神蹟,去誣衊那種力量出自撒旦而不是聖靈。 儘管現今沒有褻瀆聖靈,我們應該警醒有一種存在不可赦免 - 繼續不信的狀況。 一個人沒有相信就死了是不可赦免的。 不斷拒絕聖靈要你相信耶穌的感應是不可赦免的褻瀆。 記住約翰福音 3 : 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唯一一種得不到赦免的情形就是這個人不在那“信他的”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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