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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麼是 褻瀆的話? 褻瀆是什麼意思?

回答


褻瀆 神 是 講說 蔑視 神 的話 ,或者 對神 公然 地 不敬。 褻瀆是對 神 的名字、 特性 、工作或屬性口頭或書面的 指 責。

在 神 給摩西的 律法中, 褻瀆是一 個 嚴重 的 罪行。 以色列人是敬拜 和順服 神 的。 在利未記 24:10-16 中 ,一個人褻瀆 神 的名。 對希伯來人來說,名字不僅僅是一個方便的標籤。 它像徵著一個人的 特性 。 利未記中褻瀆 神 之 名的人被石頭打死了。

以賽亞書 36 講述了亞述王西拿基立 的故事,以及他在攻擊之前 攻擊耶路撒冷 的企圖 。 在指出了亞述的許多勝利之後,他說 : "這些國的神有誰曾救自己的國脫離我的手呢? 難道耶和華能救耶路撒冷脫離我的手 嗎? " ( 以賽亞書 36: 20) 。 西拿基立認為以色列的 神 等同於周邊國家的假 神 ,犯了褻瀆 神 的罪。 猶大王希西家向 神 禱告時,指出這是一種褻瀆, 其中, 他祈求 神將 他們 交出為他自己的榮耀而辯護 ( 以賽亞書 37:4,17) 。 這就是 神 所做的。 以賽亞書 37:36 — 37 解釋說 : "耶和華的使者出去 , 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 。 清早有人起來一看 , 都是死屍了。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 , 住在尼尼微 。" 後來,西拿基立在他神尼斯洛廟裡被謀殺了 ( 以賽亞書 37:38) 。

神 的 跟隨 者也有責任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煽動他人褻瀆 神 。 在羅馬書 2:17-24 中,保羅斥責聲稱通過律法得救卻仍然活在罪中 的那些人 。 引 用以賽亞書 52:5 ,保羅告訴他們,"神的名在外邦人中 , 因你們受了褻瀆" (24 節 ) 。 提摩太 前 書 1:20 保羅解釋說,他把兩個假教師 交給 撒但,他們" 受責罰,就不再謗讟了 " ; 因此,傳播錯誤的教義 並且 引導 神 的 子民 誤入歧途也是一種褻瀆。

耶穌說 到 一種特殊的褻瀆 —— 對聖靈的褻瀆——他那個時代的宗教領袖所犯的罪。 當時的情形是,法利賽人見證了耶穌的 神 蹟,但他們把聖靈的工作歸於魔鬼的存在 ( 馬可福音 3:22-30) 。他們 將 神 聖 描述為魔鬼 是故意的,是對 神 的侮辱,是不可 饒恕 的。

對褻瀆最重要 的 指控是 恰巧 完全錯誤的 那種指控 。 正是因為褻瀆罪, 祭司和法利賽人譴責耶穌 ( 馬太 福音 26:65) 。 他們 認為 耶穌自稱是 神 。 如果這不是真的,那將是對 神 特性 的一種指 責。 如果耶穌只是一個自稱是 神 的人,他就會是一個褻瀆者。 然而,作為三位一體的第二個人 格 ,耶穌可以真實地宣稱 神性 ( 腓立比書 2:6) 。

事實是,每當我們做或說某事 , 讓別人誤解了神的 榮耀、 聖潔 、權威和 特性 時,我們就 犯了 褻瀆 罪 。 每次我們歪曲我們作為 神 兒女 的地位,我們就損害了他的聲譽。 幸運的是,耶穌甚至 饒恕 了褻瀆罪。 彼得攻擊耶穌的目的 ( 馬太福音 16:22) ,保羅試圖 讓 別人褻瀆 神 ( 使徒行傳 26:9-18) , 以及 耶穌的兄弟們認為他瘋了 ( 馬可福音 3:21) 。 所有 人悔改,而且所有 都被饒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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