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
作者:耶利米哀歌沒有明確它的作者。傳統上講先知耶利米寫了耶利米哀歌。這個觀點在很大程度上考慮到作者是巴比倫摧毀耶路撒冷的見證人。耶利米符合這點(歷代志下35:25;36:21-22)。
寫作日期:耶利米哀歌大致寫于西元前586至575年,在耶路撒冷被毀期間或之後不久。
寫作目的:猶大國繼續不改拜偶像,神讓巴比倫圍攻、掠奪、焚燒和摧毀了耶路撒冷城。所羅門的宮殿,在屹立了400年之後,被夷為平地。先知耶利米,目睹了這些事,寫下耶利米哀歌以表達對發生在猶大和耶路撒冷之事的惋歎。
關鍵字:耶利米哀歌2:17,「耶和華成就了他所定的,應驗了他古時所命定的。他傾覆了,並不顧惜,使你的仇敵向你誇耀,使你敵人的角也被高舉。”
耶利米哀歌3:22-23,「我們不至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至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耶利米哀歌5:19-22,「耶和華啊,你存到永遠。你的寶座存到萬代。你為何永遠忘記我們?為何許久離棄我們?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回轉,我們便得回轉;求你複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你竟全然棄絕我們,向我們大發烈怒。”
概述:耶利米哀歌分為五章。每章都是一篇獨立的詩。希伯來原文中,每節都是離合的,即每節都以隨後的希伯來字母開頭。在耶利米哀歌中,先知耶利米知道巴比倫是神用來審判耶路撒冷的器皿(耶利米哀歌1:12-15;2:1-8;4:11)。哀歌明確罪和叛逆是神發怒的原因(1:8-9;4:13;5:16)。哀歌適合在悲痛時期,應該很快被反省和悔改代替(耶利米哀歌3:40—42:5:21-22)。
預示:耶利米因對百姓和城市的持久深情被稱為「哭泣的先知」(耶利米哀歌3:48-49)。當耶穌前往耶路撒冷看到前方羅馬人對城池的破壞時也表達了因百姓的罪和拒絕神而起的憂傷(路加福音19:41-44)。因為猶太人拒絕他們的彌賽亞,神用羅馬人圍攻去懲戒他的選民。但是神並不以懲戒他的孩子為樂,而是為罪獻上耶穌基督來表示對他子民的極大憐憫。終有一天,因為耶穌,神必擦去所有的淚水(啟示錄7:17)。
實際應用:即使在可怕的審判中,神是希望之神(耶利米哀歌3:24-25)。無論我們背離他多遠,總有回轉並找到神的憐憫和寬恕的希望(約翰一書1:9)。我們的神是充滿愛的神(耶利米哀歌3:22),因他博大的愛和憐憫,神派來獨生子讓我們不致因罪滅亡,並可以與神共度永生(約翰福音3:16)。神誠信(耶利米哀歌3:23)和救贖(耶利米哀歌3:26)的特徵帶給我們極大的希望和安慰。神不是漠不關心、變化無常的神,神解救那些轉向他的人,是出於主的慈愛,使我們不致滅絕(耶利米哀歌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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