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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教對人類克隆持什麼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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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聖經沒有針對性地討論人類克隆,但是有些原則適用于這個概念的解釋。克隆需要DNA和胚胎細胞。首先,DNA是從生物細胞的中心移植。然後含有遺傳編碼資訊的材料被放置在胚胎細胞的核心。接收新遺傳資訊的細胞得先除掉其本身的DNA後才能接受新的DNA. 如果細胞接受新DNA, 那麼一個複製胚胎就形成了。然而,胚胎細胞可能排斥新DNA而死亡。胚胎也很有可能因為原有的遺傳物質從其核心被移走而死亡。很多情況下,為了提高移植新遺傳材料成功的可能性,克隆試驗會使用多個胚胎。儘管用這種方法可能會製造出一個複製品(例如,那頭叫多利的羊),但複製出沒有變異和併發症的生物的可能性是極小的。

基督教對人類克隆進程的觀點基於幾個聖經原則。第一,人類是按神的形象所造,因此,是獨一無二的。創世記1:26-27斷言,人是以神的形象和樣式而造,在所有生物中是獨一無二的。顯然,人類的生命應該受到尊重,不要當作買賣的物品。某些人推動人類克隆進程的目的是為那些找不到合適捐獻器官的人製造替代品。這個想法是使用自己的DNA複製的器官可以大大減少器官排斥。也許這可能是真的,但問題是這樣做將令人類的生命貶值。克隆過程要求使用人類胚胎。即使可以用細胞製造出新器官,也需要殺死好幾個胚胎才能獲得DNA. 本質上克隆會「扔掉」很多人類胚胎,作為「廢棄物」,來阻止廢棄了的胚胎完全成熟的機會。

很多人相信胚胎的形成不是生命開始的觀點,因此不把胚胎看作真正的人。但聖經不是這樣教導的。詩篇139:13-16說,「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座位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作者大衛說他在尚未出世之前神就已經知道了,意思是當他母親懷著他時神已經決定了他的未來。

還有, 以賽亞書49:1-5講到,以賽亞還在母腹中神就呼召他當先知事奉神。施洗約翰從母腹裡被聖靈充滿(路加福音1:15)。所有這些表明聖經認為生命開始于受孕那一刻。 因此,人類克隆,由於對人類胚胎的破壞,與聖經關於人類生命的觀點不符。

另外,如果人類被造,就必需有一位創造者,因此人就要順服這位創造者並要負責任。儘管一般人認為——世俗心理學和人文主義——讓人相信一個人只對他自己負責,人是最終權威;但聖經的教導則不同。神創造人,並賦予人管理地球的責任(創世記1:28-29, 9:1-2)。因為這種責任產生對神的義務。人類不是自己的最終權威,因此人沒有權力決定人類生命的價值。那麼,科學也沒有權力決定人類克隆、墮胎或安樂死的道德規範。 根據聖經, 神是唯一有權控制人類生命的。 試圖操縱這樣的事情是要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很明顯,人是不應該這樣做的。

如果我們把人僅僅看作其他生物,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獨一無二的,人類很容易被當作純粹的僅需維護和修理的機制。但我們不單單是分子和化學物的組合。聖經教導神創造我們每個人並對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計畫。更有,神通過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尋求與我們建立個人關係。儘管人類克隆的某些方面有利可圖,但人類對克隆技術的走向無法控制。假設克隆技術的使用只為善良的意圖是愚蠢的。人所處的位置承擔不了克隆所需要的責任和裁決。

一個常見的問題:假設人類克隆某一天成功了,克隆人是否有靈。創世記2:7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是對神創造有靈的活人的描述。靈魂在於我們是什麼,而不是我們有什麼(哥林多前書15:45)。問題是人類克隆將製造出怎樣的活靈? 此問題沒有令人信服的答案。 如果人類被成功克隆了,似乎克隆人具有人類所有的,包括一個永久的靈,像任何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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