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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應該使用信用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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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自 19 世紀以來某種形式的信貸憑證就 已經 存在了,但 是以私人有限的能力 。 我們所知道的塑料信用卡直到 20 世紀 60 年代才開始使用。 1946 年,一位名叫約翰·比格斯的銀行家發明了一種名為" Charg-It "的銀行卡,但它只 能 在當地的銀行使用。 1950 年,大來卡俱樂部推出了一種信用卡,成為第一個廣泛使用的信用卡。 從那時起,其他銀行和貸款機構也加入了那些急於 因 利息放貸的人群。 信用卡可以幫助人們在經濟壓力下渡過難關,但如果不小心使用的話,信用卡也會造成難以管理的債務。 因為,對於基督徒來說,上帝應該控制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財政,基督徒應該擁有信用卡嗎 ?

一個基督徒是否應該擁有和使用信用卡,取決於這個人的自我控制、智慧 以及 對 信用卡有能力控制我們 的理解。 貸款機構和信用卡公司的一個主要問題是,他們的大部分財富來自那些不明智的消費習慣和那些太窮而無力償還債務的人。 當神將他的律法交給以色列人的時候,他指明他們不 要因取利而 藉錢給他們的弟兄 ( 利未記 25:36; 出埃及記 22:25) 。 這條禁令並不是反對向任何可能藉錢的人收取利息,而是反對向那些無力償還的以色列人收取過高的利息。 與此相反,詩篇 15 : 5 除其他方面,將住在神帳幕中 的人 描述為 一個" 不放債取利 "的人。

許多人發現他們不能信任自己 使用 信用卡。 他們傾向於把它們看作是"免費的錢",因為實際的賬單幾週內 並 不會出現,即便如此,他們也只需要支付最低限度的費用。 他們今天可以有一艘價值 2000 美元的船,並且在幾個月的時間裡一次只付幾百美元。 他們不願意考慮的是, 2000 美元的新船在他們最終付清的時候變成了一艘價值 4000 美元的二手船,每個月至少支付一次。把錢浪費在利息上,並不能很好地管理神託付給我們的資源 ( 見提摩太前書 6:10 ; 箴言 22:7) 。 明智的消費意味著我們 要 努力過量入為出的生活,這樣我們就能有足夠的錢應付緊急情況,也能有足夠的錢與有需要的人分享。

在我們的投資上賺取利息,而不是在我們的消費上支付利息,是處理金錢的一種明智 的 方式。 在馬太福音 25 ,耶穌舉了三個僕人的例子,其中兩個僕人把主人託付給他們的東西 加以投資 ,並把最初的數目 翻 倍。 然而,第三個僕人沒有投資。 在第 27 節, 主人 告訴他,"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 , 到我來的時候 , 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信用卡本身並不是邪惡的。 對於懂得如何明智 地 使用它們的人來說,它們可以是有益的、方便的,甚至是經濟的。 當我們管理我們的財務,而不是我們的財務管理我們 的時候 ,我們 就沒有把 我們能買到的東西變成偶像。 我們也不會用我們的錢去控制別人。 明智的信用卡用戶通過在每個結算週期結束時付清信用卡上的全部餘額來避免他們 在 購買 上 的過高利息。

當我們把信用卡視為現金時,我們就能控制自己的支出。 我們不 花費 我們無法負擔的費用,因此,當賬單來臨時,我們不會以 令人驚愕 的震驚 而收尾 。 只 花費 我們能 負擔 得起的費用,這有助於我們遵守希伯來書 13 : 5 的內容 :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 , 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 "當我們拒絕 靠信貸 消費的誘惑時,我們就學會了知足 ( 提摩太前書 6:6) 。 通過知足,我們 培養了 虔誠的品格,把我們的財務看作是一種祝福他人和榮耀神的方式 ( 詩篇 37:26; 箴言 11:24-25; 哥林多後書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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