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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教會中執事的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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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新約中,通常譯為“事奉”的詞是希臘語 diakoneo ,其字面意思是“風塵僕僕”。 它指的是侍從、僕人或是服侍他人的人。 從這個詞我們有了英語詞 deacon (執事)。 我們最早在使徒行傳中看到這個詞,用於指教會中的幫手。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使徒行傳 6:2 )。 那些佈道教導眾人的人意識到他們不做佈道教導而去侍奉飯食是不對的,所以就找別的願意侍奉的人來負責教堂的日常所需,而他們負責靈性需要。 這是資源的更好利用,也是各人才能的更好發揮。 它也讓更多的人參與到事奉和互助中來。

現在的教會中,這些角色基本還是一樣。 長老和牧師們“要傳道! ...... 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摩太后書 4:2 ),而執事們就照管其它一切事務。 執事的職責可能包括行政和組織任務,做門衛、維修教堂、或自願做教會司庫。 這要看教會的需要和現有人員的才能確定。

執事的職責在聖經中沒有清晰列出或概括;一般認為他們負責一切長老或牧師職責以外的事。 但是執事的資歷卻是聖經中清晰說明的。 他們要沒有可責之處、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提摩太前書 3:8 -12 )。 按照道來說,執事的職位是一種榮譽和福氣。 “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摩太前書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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