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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離婚了。根據聖經我能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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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們常收到這樣的問題,“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我離婚了。我能再結婚嗎?” – 或者 – “我離婚兩次了 – 第一次由於配偶的不忠,第二次因為彼此不相容。我現在跟一個離過三次婚的男人約會 – 他第一次離婚因為不相容,第二次因為他自己出軌,第三次因為他的妻子不忠。我們兩個能結婚嗎?”這樣的問題很難回答,因為聖經沒有詳細說一個人出於什麼樣的理由是否能在離異之後結婚。

我們可以確信的是 – 神恨惡離婚(瑪拉基書 2 : 16 )。 神為結婚夫婦的計劃是:在配偶活著時盡可能長久地維持婚姻(創世紀 2 : 24 ;馬太福音 19 : 6 )。 唯一一種允許再婚的特殊情況是因為淫亂導致的離婚(馬太福音 19 : 9 ) - 即使這一點在基督徒中也有爭議。 另一種可能是不信主的配偶離開了信主的配偶 (哥林多前書 7 : 12-15 )。 這段經文儘管沒有特別說再婚,但它強調了婚姻的維繫。 在我看來身體上,性關係上或者感情上嚴重的虐待可以構成離婚的充分理由,並可能再婚。 然而聖經沒有給我們明確的教導。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確信知道兩件事。 ( 1 )神厭惡離婚(瑪拉基書 2 : 16 )。 ( 2 )神是憐憫和饒恕人的。 每一樁離婚都是罪的後果,無論涉及到的是一方或雙方。 神饒恕離婚嗎? 當然! 離婚不會比其它的罪難得饒恕。 通過對耶穌基督的信,所有的罪都可得赦免(馬太福音 26 : 28 ;以弗所書 1 : 7 )。 如果神赦免離婚的罪,等於說你可以自由再婚了嗎? 不一定。 神有時呼召人保持單身(哥林多前書 7 : 7-8 )。 單身不應該被看作受詛咒或懲罰,而是一個全心事奉神的機會(哥林多前書 7 : 32-36 )。 神的話確實告訴我們,與其慾火攻心,不如嫁娶(哥林多前書 7 : 9 );也許有時也適用於離異後的再婚。

那麼,你可以或應該再婚嗎? 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 最終,它取決於你,你的未來配偶和神,神是最重要的。 我能給你的唯一忠告就是求神賜給你智慧,教你如何去做(雅各書 1 : 5 )。 敞開心扉禱告,誠懇地求神將他的願望放在你的心裡(詩篇 37 : 4 )。 尋求神的旨意,(箴言 3 : 5-6 )跟隨他的引領。 這就是我最好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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