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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是聖經的說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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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人們 俗稱 為 " 黃金律 ", 它 確實是聖經的原則。 路加福音 6:31 記錄耶穌說 : "你們 願意人 怎樣待 你們 , 你們也要 怎樣待 人 。"這句話是耶穌教導我們要愛我們的 仇敵 。 耶穌徹底改變了 傳統上對待他人的交換方式 ( 參見馬太福音 5:38-48) 。 我們應該以我們希望他們對待我們的方式來對待他們,而不是像他們對待我們那樣對待別人 或者給予他們可能值得的一切 。

在馬太福音 7 : 12 中 ,耶穌說 : "所以 , 無論何事 ,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 , 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 因為 這 就是 律法 和 先知 的 道理 。 "因此, 黃金律 一直是聖經信息的基本部分。 後來在馬太福音中,當被問及最大的誡命是什麼時,耶穌回答說 :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 , 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 , 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 馬太福音 22:37-40) 。 耶穌被捕的那天晚上,對門徒說 :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 , 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 我怎樣愛你們 , 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 , 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 ( 約翰福音 13:34-35) 。 耶穌對我們的愛是完 全 的、不變的、自我犧牲的。 我們 按著 耶穌所 命令 的方式 去 愛別人 , 這樣 的能力只 能 來自於 我們對他愛的 經歷以及 聖靈的能力。

更好地 去 愛別人 , 一個實際方法是想像 我們 自己 處 在他們的環境中。 當我們停下來思考在某種情況下我們會如何 被 對待時,我們就會對那些實際生活在那種情況下的人產生 同情 。 我們喜歡 別人用 愛和尊重 對待我們 嗎 ? 那麼我們 也 應該把那份禮物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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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是聖經的說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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