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男性化的男性或女性化的女性是否有錯?
回答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定義一些術語。人是不同的。我們不是刻板的克隆,只用性別來區分。某個體質較弱的男性,自然擁有柔和的聲音,可能會被一些人視為女性化,但他可能與那些肌肉發達、男子氣概的人一樣,充滿喜悅地接受自己的性別。一個男人的體質和自然屬性都是上帝的賜予,不應成為嘲笑的對象。同樣的情況也適用於女性。有些女性可能比其他人更具有女性刻板形象。她們的慾望和興趣符合被接受的女性標準。但如果一個女孩像男孩一樣,如果她接受了上帝為她設計的方式,並用她的天賦榮耀祂,她也是在榮耀上帝。
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將定義男性(對於男性)和女性化(對於女性)為違背一個人對上帝賦予的性別而作出的生活方式選擇。在舊約中,被翻譯為「女性化」的字也用來指涉男性妓女(申命記23:17;列王記上22:46)。在新約聖經中,被翻譯為「女性化」的希臘文意為「柔軟而細膩」。在哥林多前書6:9中,這個字與同性戀被單獨列出,表明它們並不是同義詞。這節經文中的「女性化」的男性是指那些拒絕了他們的男性身份,而將自己視為女性。他可能有或沒有性行為,但他已經選擇了有意識地生活成一個“柔軟和細膩”的人,而不是接受上帝賦予的男性身份。他具有女性的特質,並與其他男性的關係類似於女性之間的關係。
當上帝設計男性和女性(創世記5:2)時,祂創造了不僅僅是生理上的不同。男性和女性被創造,來在創造中和與主的關係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拒絕這些由上帝指派的角色是對造物主的叛逆的一種體現。當人們背叛上帝,認為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時,上帝允許他們隨著他們邪惡的慾望走向自然的後果。羅馬書1:26-27說:「因此,上帝把他們交給了可恥的慾望。連女人也變換了自然的性行為,行了不合理的事,女人彼此同性戀,男人因為同性戀熱中彼此行了可恥的事,自己受到了應得的報應。”
當男性和女性放棄了他們上帝賦予的身份,試圖採用異性別的特徵時,邪惡不斷升級。男人變得像女人,女人變得像男人。罪在於我們的選擇,而不在於我們的自然差異。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根據我們自己的文化規範來賦予每個性別特定的特徵。在某些文化中,男性手牽手或親吻臉頰是友誼的象徵,而不是女性化或同性戀的跡象。在耶穌的時代,男性穿著長袍,躺在餐桌旁,彼此躺在彼此的胸膛上(約翰福音21:20)。但這些文化差異絕不表示拒絕了男性氣質。
在我們的時代,隨著變性手術和要求「跨性別」者的容納,性別逆轉現象正在升級。人們放棄了他們的自然身份,將自己精神上識別為任何他們選擇的性別。社會縱容這種瘋狂,這導致了更多的混淆。對於那些與性別混淆有關的人,答案不在於改變他們的生理身體,而是讓聖靈改變他們的心(彼得前書4:2)。當我們完全順從耶穌的主權,我們渴望遵循祂為我們的設計,而不是選擇自己的設計(加拉太書2:20)。
對一個男人來說,蔑視他的性別,將自己視為女性,或對一個女人來說,放棄她的性別,以男性方式呈現自己是錯的。這是對上帝創造男性和女性的設計的蔑視。申命記22:5說:「女人不可穿戴男子的衣服,男人也不可穿戴女子的衣服;因為這樣行的都是可憎的於耶和華你的神。」這個命令不只是關於服裝,它更多是關於守護男性和女性身分的神聖性。羅馬書1表明,性別混淆只是更大問題的症狀。當人們拒絕上帝的權威,將自己設立為自己的神,混亂就會發生。經文21和22闡明了問題:「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認為我們比上帝更明智是變成愚者之門。當一個男人蔑視他的男性氣質或一個女人拒絕她的女性氣質,這只是更明顯的罪的症狀:拒絕上帝的最高權威。我們與上帝越親近,我們就越能擁抱自己的性別認同。兩性都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展現上帝的特質。當我們扭曲了上帝為我們的選擇時,我們限制了上帝賦予我們展示被創造在祂形像中的榮耀的機會(創世記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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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化的男性或女性化的女性是否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