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徒應該參加同性戀夫婦的婚禮嗎?
回答
首先,給你一句鼓勵的話 : 如果你是一對同性戀夫婦邀請參加他們婚禮的那種朋友,那麼你可能在做一些正確的事情。 耶穌 傳道 的時候,那些被社會所藐視的 , 稅吏和罪人 , 都挨近他 ( 馬太福音 9:10 ; 路加福音 15:1) 。 他是他們的朋友。
再者,沒有 一個 罪比 另一個更 大。 一切罪惡都是對上帝的冒犯。 在哥林多前書 6:9-10 所列的 隔絕人與神國的 許多罪中,同性戀只是其中之一。 我們都犯了罪, 虧缺了 神的榮耀 ( 羅馬書3:23) 。 只有通過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從罪的永恆後果中被拯救出來。 ( 請看"耶穌 拯 救是什麼意思 ? " )
有些人會爭辯說,一個基督徒參加同性戀婚禮應該沒有任何顧慮, 以及 一個人參加同性戀婚禮並不一定意味著支持同性戀的生活方式。 相反,他們認為這是在向朋友傳播基督的愛。 人們的想法是,一個人出席婚禮是對這個人——而不是對生活方式或 屬靈 選擇的愛和友誼。 我們毫不猶豫地支持與其他罪惡鬥爭的朋友和親人。 表示支持和無條件的愛可以打開未來的機會之門。
問題是,同性戀婚禮是對兩個人的慶祝,他們的生活方式是上帝 所 宣布不道德和不自然的 ( 羅馬書 1:26-27) 。 "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 ( 希伯來書 13 : 4) ,但是同性 戀 婚姻歪曲了婚姻的意義,從而使婚姻蒙羞。 與其他宗教的婚禮不同, 根據上帝所宣稱的婚姻的樣子, 同性戀婚禮並不等同於婚姻 。 在上帝眼中,非基督徒 男人 和非基督徒 女人 之間的婚姻仍然是一種婚姻。 它仍然是上帝所期望的" 一體 "關係的實現 ( 創世 記 2:24) 。 即使是信徒和不信 之 人的婚姻也是有效的婚姻 ( 哥林多前書 7:14) ,即使神命令信徒 要 避免這樣的婚姻 ( 哥林多後書 6:14) 。
在上帝眼中,同性戀 結合 併不是婚姻。 上帝 命定婚姻是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一生的 事 ; 將 這個神聖 而受祝福 的結合 與 上帝 所 宣稱不神聖的 東西 聯繫起來是不合理的。 我們怎 麼能祈求 上帝 賜福給一個 他所宣稱的 不自然的 結合 呢 ?
假設一個基督徒可以參加同性戀的婚禮,並且以某種方式清楚地表達他只 是在 支持那些結婚的人,而不是他們的生活方式。 他所支持的個人仍在舉行 活動 慶祝他們 的 不道德行為。 同性戀婚禮是罪惡的慶典,這是無法迴避的事實。 我們幫助一個酗酒的朋友戒酒 來支持他 ,而不是和他一起去酒吧。 我們支持一個沉迷於色情的朋友, 通過 讓他承擔責任,讓他得到幫助,而不是幫助他 整理 雜誌收藏,或者在他的電腦上創建更多的硬盤空間。 同樣地,我們通過幫助同性戀朋友擺脫 這種 生活方式來支持他,而不是作為同性戀慶典的客人。 我們 去參加稱讚他們罪惡的活動 並沒有真正地幫助我們的朋友。
向朋友表示愛是令人欽佩的。 尋找機會去 向我們的同性戀朋友作見證 ,向他們表達善意和愛,這是很好的。 然而, 當談到 參加同性戀婚禮時,這種動機 就 被誤導 了 。 把我們的朋友從基督裡趕出去從來都不是我們的目標,但是基督徒有責任捍衛正義,即使它會導致痛苦、分裂或仇恨 ( 路加福音 12:51-53; 約翰 福音 15:18) 。 如果被邀請參加一場同性戀婚禮,我們堅信耶穌基督的信徒應該謙恭地拒絕。
但 是, 這是我們的信念。 同性戀婚禮並不是聖經明確提到的問題。 在上帝的話語中,關於參加同性戀婚禮 , 絕對沒有"你應該"或"你不應該"。 基於上面列出的原因和原則,我們無法想像參加同性戀婚禮是正確的 這一場景 。 如果你經過多次禱告,研究 上帝 的話語,思想和討論,你被引導 進入 一個不同的信念,我們不會貶低你的信仰或質疑你對基督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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