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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麼是普通啟示和特殊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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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普通啟示和特殊啟示是神向人類展示自己的兩種方式。普通啟示指可以通過自然瞭解神的普遍真理。特殊啟示指通過超自然現象瞭解神的更多特殊真理。

關於普通啟示,詩篇19:1-4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根據這段經文,神的存在和力量通過觀測宇宙清晰可見。萬物的順序、錯綜複雜和奇妙宣講了一位強大和榮耀的造物主的存在。

普通啟示在羅馬書1:20也有教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如詩篇19章一樣,羅馬書1:20教導神的永恆力量和屬性從被造萬物之中「明明可見」和「可曉」,沒有否認這些事實的藉口。根據以上經文,關於普通啟示的定義就是「向所有人、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揭示神,證明神的存在以及神是充滿智慧、強大和至高無上的。”

特殊啟示是神如何選擇通過神跡揭示自己。特殊啟示包括神的顯現、夢境、異象、神的道和最重要的——耶穌基督。聖經記錄了神的多次顯現(創世記3:8;18:1;出埃及記3:1-4;34:5-7),聖經記錄了神通過夢與人講話(創世記28:12,37:5;列王紀上3:5;但以理書2章)和異象(創世記15:1;以西結書8:3-4;但以理書7章,哥林多後書12:1-7)。

神的啟示中最重要的是神的道——聖經,它也是特殊啟示的一種形式。神奇跡般地引導聖經的作者們正確記錄神給人類的資訊,同時保持了作者本人的寫作風格和個性。神的道是活潑的,有功效的(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默示的、有益的和完全的(提摩太后書3:16-17)。神決定把關于他的真理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因為他知道口述傳統是不准確和不可靠的。神也曉得人的夢和異象可以被誤解。神決定揭示人類需要瞭解他的每一件事、他的期望和他在聖經中為我們所做的。

特殊啟示的最終形式是耶穌基督。神道成肉身(約翰福音1:1;14)。希伯來書1:1-3總結得最好,「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神道成肉身,是耶穌基督,和我們在一起,為我們作榜樣,教導我們,向我們揭示神,最重要的,為了給我們救恩而卑微地死在十字架上(腓利比書2:6-8)。耶穌基督是神的最後「特別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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