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聖經對 人權有什麼看法?
回答
任何對聖經的 真實 研究都必須承認,人作為 神 的特殊創造, 已經 被賦予了某些" 人權 "。 任何真正學習聖經的人都會被激發去追求公平、正義和仁慈等理想。 聖經說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 ( 創世記 1:27) 。 正因如此,人類有了某種尊嚴,並被賦予 權柄管理 其他 的創 造物 ( 創世記 1:26) 。
神 在人類中的 形像 也意味著謀殺是最令人髮指的罪行。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 創世記 9:6) 。 懲罰的嚴峻性凸顯了犯罪的嚴重性。 摩西律法充滿了神期望每個人都能被人道對待的例子。 十誡包括禁止謀殺、偷竊、貪婪、姦淫和作 假見 證。 這五項律法促進 了對 我們同胞的道德待遇。 律法中的其他例子包括善待移民 的 命令 ( 出埃及記 22 : 21; 利未記 19:33-34) , 供養 窮人 ( 利未記 19:10; 申命記 15:7-8) ,給予窮人無息貸款 ( 出埃及記 22:25) , 以及 每五十年釋放所有契約僕役 ( 利未記 25:39-41) 。
聖經教導我們,神不歧視也不偏袒 ( 使徒行傳 10:34) 。 每個人都是他獨特的創造, 而且 他愛每一個人 ( 約翰福音 3:16; 彼得後書 3:9) 。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 , 都為耶和華所造" ( 箴言 22:2) 。反過來,聖經教導基督徒不應基於種族、性別、文化背景或社會地位而歧視 他人 ( 加拉太書 3:28; 歌羅西書 3:11; 雅各書 2:1-4 ) 。 我們要善待所有人 ( 路加福音 6:35-36) 。 聖經提出 了 嚴格的警告 , 禁止利用 窮人和受壓迫的人。 "欺壓貧寒的 , 是辱沒造他的主 , 憐憫窮乏的 , 乃是尊敬主" ( 箴言 14:31) 。
相反,神的子民要幫助任何需要幫助的人 ( 箴言 14:21; 馬太福音 5: 42;
路加福音 10:30-37) 。 縱觀歷史,大多數基督徒都明白他們有責任幫助他們的同胞。 我們世界上無數的醫院和孤兒院都是由 關懷 基督徒建立的。 歷史上許多偉大的人道主義改革,包括廢除死刑,都是由尋求正義的基督 徒 男女帶頭的。
今天,基督徒仍在努力打擊侵犯 人權 的行為,並促進所有人的福利。
當他們在世界各地宣講福音時,他們正在挖井,種植莊稼,分發衣物,分發藥品,並為窮人提供教育。 這是應該的。
在某種意義上,基督徒沒有自己的"權利",因為他已經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了基督。 基督"擁有"信徒。 " ... 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 " ( 哥林多前書 6:19-20) 。 但是 神對我們的權威並不否定 神 在我們中的 形像 。 我們順服神的旨意,並不能廢除神"愛人如己"的命令 ( 馬太福音 22:39) 。 事實上,當我們服侍別人的時候,我們最服侍神 ( 馬太福音 2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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