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墮胎是謀殺嗎?
回答
墮胎的主題可能是 我們當下 最 扣人心弦 的問題之一。 對於那些做流產手術或者墮胎的人來說,為 "墮胎是謀殺 嗎 " 這個問題 尋找一個誠實的回答需要勇氣。 聖經清楚表明 謀殺是錯 誤的 事實 ( 出埃及記 20:13) 。 然而 , 在某些情況下 , 聖經並不禁止殺害。 代表 自己 國家 的 士兵 被期望去殺死對手的士兵 ( 約書亞記 11:20) 。 這不是謀殺。 因食物或者獻祭,動物被殺 ( 出埃及記 24:5; 創世 記 9:3-4) 。 這 也 不是謀殺。
謀殺被定義為" 另一個人 非法預謀殺害 一個人 "。 謀殺是非法的殺戮 —— 也就是,通過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審判所實行的殺害,因著個人( 而不是國家 的)原因 。 聖經多次譴責謀殺 , 作為邪惡社會的一個特徵 ( 申命記 5: 17; 以賽亞書 1: 21; 何西阿書 4: 2; 馬太福音 5: 21) 。 決定墮胎是否是謀殺涉及兩個方面的考慮 : 首先 , 在子宮內 的 胎兒是否是一個 真正的 人 , 第二 ,如果胎兒是一個孩子 , 墮胎是否可以正確地稱為謀殺 , 因為 它在大多數國家是合法的。 如果謀殺是非法 殺害 , 這將意味著合法 的殺害就不是 謀殺。
謀殺是非法的一個原因是 , 對一個人來說 , 單方面決定 另一個人 的命運是不道德的。 根據舊約律法 , 兇手不 會被 處死 , 除非有多個證人 : " 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 ( 民數記35:30) 。 在戰爭中 , 士兵 不能因為他們自己的目的而決定殺人 , 他們殺人是出於服從 國家 的利益 —— 如果他們 是為一個 可敬的國家 而爭戰 , 國家 的 利益將 會保護無辜的公民免受威脅。 墮胎是不同的。 墮胎 是 基於母親單方面的判斷和選擇 所做出的殺害 , 被定義為謀殺。 但 是 如果胎兒 還不是人——如果胎兒只是一團沒有人格的組織或者動物——結束他的生命將不會被當作謀殺。
因此 , 胎兒是一個人嗎? 或者它是別的什麼東西? 從生物學角 度來說 , 人類的生命始於受孕。 當母親的卵子和父親的精子聚集在一起 , 他們結合起來 , 創造 一 連串 新的 完 全個性化和獨特的 DNA 。 DNA 是 編碼 的 信息 , 是 新人類增長和發展的藍圖。 不需要添加更多的遺傳物質 ; 子宮 內的 受精卵 住在母親的子宮內跟母親一樣是人類 。 胎兒和我們任何一個人的區別 在於 年齡、位置和依賴 的 程度。 當母親中止胎兒發育的過程 時 , 她正在摧毀一個獨特的 生命 。
聖經清楚 指出懷孕 是人類 生命 的開始。 參孫說 : " 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 " ( 士師記 16:17) 。 他將 未出生的自己 稱為上帝計劃他所成為的樣子——一個拿細耳人 。 大衛說: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 。 我在母腹中 , 你已覆庇我" ( 詩篇 139:13) 。 再一次 , 我們看到大衛 稱他自己為母腹中的人 。 然後 , 他說 , "我未成形的體質 , 你的眼早已看見了 。 你所定的日子 , 我尚未度一日 , 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 詩篇 139:16) 。 大衛 是在 說 , 神為他計劃好了他所有的 日子,當他還在母腹中的時候 。 再一次, 這 個 證據 指出人格始於懷孕 , 而不是在出生的那一刻。 我們看到神 對尚 未出生的耶利米也有類似的計劃 :"我未 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 耶利米書 1:5) 。
聖經 將 胎兒 當作 是一個未出生的孩子 , 從懷孕那刻起就是上帝所造的一個計劃中的 人。 這 才是事實 , 人類法學 如何說或者社會上或政治上如何接受 墮胎並不重要 。 神的律法優先。 決定打掉她孩子 的 母親是單方面決定 要 結束另一個人的 生命——這是一直以來 謀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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