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什麼 是 耆那教?
回答
作為 印度教的改革運動 , 耆那教起源 於公元六世紀 。 它基於創始人 馬哈維拉的 教導, 相信 一個自我否定的生 命 就可以成就“啟迪” 。 馬哈維拉赤身露體 和啞巴 式 地漫遊印度 十二 年, 忍 受 苦難 和虐待 。 過後 ,他 接納 弟子,傳授他的 新 發現的信仰 。 馬哈維拉竭盡全力地 反對承認 和 崇 拜 一個 超自然存在 的 想法 。 儘管馬哈維拉 否認 有 任何 上帝 或其它神祗存在 , 可以用來崇拜 , 他 , 像 其他宗教領袖 一樣 , 被 他的追隨者 奉為 神 。 他 被稱為第二十四 渡津者,最 後的 、 最 大 的 救世主 。 根據 耆那教 的 經 文 , 馬哈維拉從 天堂下降, 沒有 原罪 , 通過 修行, 使 自己 從 所有 屬 世 的 慾望 中 解脫 。
耆那教是 一個 極端律法主義 的宗教, 人只能通過 苦修 (嚴格 的自我否定 ) 才能 自我拯救 。 這個 宗教沒有自由, 只有 規條 , 主要 包括 五大 誓約 , 即 放棄 : 1) 殺 生, 2) 說謊 , 3) 貪婪 , 4) 性 享樂, 5) 愛慕 世界 。 因為 女人是造成一切 罪惡的根源 所以 完全 不能接近 女人 。
像 所有的錯誤的宗教 一樣 , 耆那教無法 和 有 聖經 根據 的基督教相比 。 第一 , 基督教 譴責 崇拜 除了耶和華 這位 又 真有活的 神以外 的任何神 , “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 。 除了我以外 , 你不可有別的神 ”( 出 埃及 記 20:2-3 ) 。 “ 我是耶和華 , 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 ”( 以賽亞書 45:5) 。 馬哈維拉 根本 不是 一個 神 , 只 是 一個人 。 像 所有的人一樣 , 他 出生 , 他 犯罪 , 他 死去 。 他 並沒有 變成 完美無罪 , 耶穌基督是 唯一完美的活 過 的人 ,他 “ 也曾凡事受過試探 , 與我們一樣 , 只是他沒有犯罪 ” (希伯來書4:15) 。
第二 , 聖經 明確地指出 , 如果一個人靠著遵守 律法 和 先知的 教導 , 即使這律法和教導是 從 又 真 又 活 的 神而來 , 他是 永遠 達 不 到救贖 所 需的 義 。 “ 因為凡有血氣的 , 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 加拉太 書 2:16 ) 。 聖經 教導 我們, 得救是本乎恩 , 也因著信 , 是通過 耶穌 所灑 的寶血 ( 以弗所 書 2:8 -9) , 通過祂 背負 我們的罪 , 被 釘在十字架上 ,使 我們可以 得到祂 的公義 。 “ 神使那無罪的 , 替我們成為罪 , 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哥林多後書 5:21 )。 耶穌 解除世人 的負擔 , 而 耆那教 卻給 人們增加 負擔 。
最 後 , 兩 個 耆那教的 “ 大 誓約 ” 直接與上帝的話語矛盾 。 當 避免 貪婪 , 撒謊 , 和愛慕世界 , 避免性 享樂 是不錯的 , 但如果 走得太 極端 , 人類 就 會 滅亡 。 為了 保證人類繼續在地球上繁衍 , 上帝 賜給 我們 性 衝動 。 在 婚姻的約束 下 , 性 的衝動能夠 得到 完全滿足 , 人類 的未來 可以 得到 確 保 (創世紀1:28 , 2:24 , 9:1) 。 另外 , 耆那教的 一個信條是 不 殺生 , 禁止 殺任何生命 。 這 直接與舊約和新約聖 經中 描寫上帝提供動物給人做食物相矛盾 (利未記11 和 使徒行傳 10) 。
像 所有的錯誤的宗教一樣 , 耆那教是 從 撒旦 而來 的一個謊言 , 它 的願望是 讓我們陷入一個 只關注自己 的 羅網 , 把 我們的 內 心和靈魂轉 向 自我 , 從而誘惑 我們通過自我否認和遵守戒律來 實現 自我價值 。 耶穌 要求我們 向著 自己 是 死去 的 , 向著 他 是活的 。 通過 他 , 為別 人 而 活著 。 耆那教的 發展 因為 沒有滿足 人類 的 普遍 需求 所以 不可能超出僅有 的 幾個印度地區 。 這 和耶穌基督 的全球性 影響是 截然 不同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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