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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地獄裡有不同等級的懲罰嗎?

回答


地獄裡有不同等級的懲罰這一概念主要來自《神曲》,《神曲》是阿利蓋利•但丁在1308和1321年之間創作的。就地獄等級的概念而言,羅馬詩人維吉爾的地獄有九圈的觀點對但丁起了引導作用。每個圈都是同軸的,代表了逐漸遞增的邪惡,並在撒旦被捆綁的地心達到了極點。每個圈的罪人都因為他們的罪行受到相應形式的懲罰。每個罪人都其所犯的主要罪狀受到永遠的折磨。根據但丁的說法,這些圈從第一層未受洗和有道德的異教徒到為罪大惡極者而備的地獄中心——都是悖逆神的。

聖經雖然沒有明確說明,卻似乎暗示地獄裡有不同等級的懲罰。在啟示錄20:11-15中,人們「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啟20:12)受審判。儘管所有受審判的人都被扔在火湖裡(啟20:13-15)。所以,也許審判的目的就是為了決定地獄裡的懲罰應該有多重。然而,對於註定永遠在地獄裡的人來說,被扔在火湖某個不太熱的地方不會成為一種安慰。因為無論地獄裡的懲罰程度怎樣,顯然它是一個應該避免去的地方。

不幸的是,聖經說了,大多數人最終都會下地獄。“……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我們必須要問的問題是「我在什麼路上?」這些在大路上的「多」數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他們都拒絕接受基督是唯一通向天堂的道路。耶穌說了:「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耶穌要表達的準確意思是說,他是唯一的道路。每個選擇耶穌基督以外的「道路」的人,他們所在的都是通向滅亡的大路,而且無論地獄裡是否有不同等級的懲罰,所受的痛苦都是可憎的、可怕的、永遠的和無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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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裡有不同等級的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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