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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 是什麼意思?

回答


"以色列 啊, 你要聽 !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 ( 申命記 6:4-5) 。 這被稱為" 施瑪篇 ",取自希伯來語中的第一個單詞" 聽 " 。 現代猶太人認為, 早晚誦讀施瑪篇 是他們最神聖的職責之一。 它被耶穌稱為" 最大的誡命 " ( 馬太福音 22:36-37) 。

這個命令似乎是不可能服從的。 這是因為,在人類的自然狀態下,這是不可能的。 只有 這條 誡命 更能證明人類不能遵守 神 的律法 。 具有墮落本性的人,沒有一個可能一天 24 小時 都盡心、盡性、盡力愛神 。 這是不符合人性。 但 是 違背神的誡命就是罪。 因此,即使不 去 考慮我們每日所犯的罪,我們 所有人 也因無法履行這一條 誡命而受到譴責。 這就是耶穌不斷提醒法利賽人不能遵守神律法的原因。 他試圖讓他們看到 自己 徹底的 屬靈失敗並且他們需要救主 。 如果沒有他所提供的 對 罪的 潔淨 ,以及 住 在被救贖者心中聖靈 能力的同在 ,任何程度上 的 愛 神 都是不可能的。

但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已經 從罪中得潔淨 , 而且 我們 的確 有聖靈。 那 麼,我們如何開始以我們應該的方式去愛 神 呢? 正如馬可福音 9:24 中那個人 尋 求 神幫助他的不信一樣,我們也可以求神幫助我們,在那些我們沒有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他的地方 。 我們正是需要他的能力來做 不可能的事, 而且我們要開始尋求並運用那種能力。

在大多數情況下,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對 神 的愛會變得更加強烈。 當然,新得救的年輕基督徒非常清楚神的愛 以及 對他 們對神 的愛。 但在 爭戰 和審判的時候, 正是見證神的 信實 , 對 神的愛 才逐漸增長 。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見證了他的慈悲、憐憫、恩典和愛,以及他對罪的仇恨,他的聖潔和他的 公 義。 我們不能愛一個我們不認識的人,所以認識他應該是我們的首要任務。 那些追求神和他公義的人, 他們認真對待愛神的命令超過一切, 就是那些 為神的事情操勞的人。 他們渴望學習神的話語,渴望禱告,渴望順服神,並在萬事萬物中榮耀神, 而且 渴望與他人分享耶穌基督。 正是通過這些靈性的訓練, 對 神的愛才會成長 並成熟來 榮耀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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