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之愛是什麼?
回答
“基督之愛”這個詞,與“對基督的愛”相對,指的是他對於人類的愛。 他的愛可以簡要敘述為他願意為我們最好的利益去做事,尤其願意滿足我們最大的需要,即使要他付出一切,即使我們完全不值得這樣的愛。
儘管耶穌基督本質上是神,從太初之時就與神和聖靈同在,他還是離開了他的寶座(約翰福音 1:1-14 )成為一個人,以為我們的罪受罰,而我們則無需贖罪,永遠在那火湖里(啟示錄 20:11-15 )。 因為人類的罪已被我們無罪的救主耶穌基督贖清,當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的贖罪作為我們自己的救贖時,正義神聖的神現在可以原諒我們的罪(羅馬書 3:21-26 ) 。 因此,基督之愛顯示在基督離開他理所當然地受崇拜被尊敬的天國的家, 來到他會遭戲弄、背叛、鞭打、釘十字架為我們的罪付代價,又在三天后從死裡復活的塵世為人。 他認為我們需要救主使我們擺脫罪惡及其懲罰比他自己的舒適和生活更重要。 (腓立比書 2:3-8 )。
有時人們會把生命自願獻給他們認為值得的人 — 朋友、親戚,其他“好”人 — 但是基督之愛不止於此。 基督之愛延伸到那些最不值得的人。 他自願接受那些折磨他、恨他、背叛他、對他毫不留情、最不值得他愛的那些人的懲罰(羅馬書 5:6-8 )。 他把給那些最不值得的人反而最多! 所以,犧牲是神愛的本質,被稱為愛加倍的愛。 這是神一樣的愛,而不是人一樣的愛(馬太福音 5:43-48 ) 。
他在十字架上對我們展示的愛才只是開始。 當我們信他為我們的救主時,他讓我們稱為神的兒女,和他一樣的後代! 他通過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應許他永不離開或丟棄我們(希伯來書 13:5-6 )。 所以,我們有終生的慈愛同伴。 無論我們經歷什麼,他都在那裡,他的愛永遠不會與我們隔絕(羅馬書 8:35 )。 但是如他當然要在天國做慈愛的王統治,我們應當在我們的生活中也給他應有的地位,主人的地位而不只是同伴的地位。 只有那時我們才能過他想給我們的生活,活在他最豐盛的愛里(約翰福音 10:10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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