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讀聖經是一種罪嗎?
回答
罪是任何“虧缺神榮耀”的語言、思想、動機或行為(羅馬書3:23) 。罪就是違背神的律法,違背神的本性和律例。如果神願意我們讀他的話,那麼不讀就是罪。
神啟示了他的話語,並將其保存了幾個世紀,這一事實暗示著他希望人們閱讀他的話語。如果他不在乎人們是否讀它,他為什麼要寫一本書呢?
罪從心開始,那是神所看的地方(撒母耳記上16:7;耶利米書17:1 0;羅馬書8 :27 ) 。如果我們不讀聖經,是因為我們對神所說的話不感興趣,我們就會犯冷漠的罪。如果我們不讀聖經,是因為我們認為我們不需要讀,我們就會犯驕傲的罪。如果我們不讀聖經,是因為我們找不到時間,或者我們認為它不重要,我們就因錯誤的優先次序而犯了罪。耶穌說:“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 (馬太福音6:33) 。耶穌還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 (路加福音12:48) 。神期望我們投入時間、資源、熱情和服侍因為那是有永恆價值的事情。那些對神話語瞭如指掌的人,將因為他們使用那大權柄所做的事來回應神。
在詩篇119中,全部都是關於神的話,詩篇作者“學習”、“思考”、“保持”、“宣告”並“默想”神的話語(詩篇119:6-8,13,15) 。所有這些行為都是基於閱讀聖經。這不僅僅是一種閱讀,而是一種想要了解神的話,將神的話應用到生活中,並與他人分享的強烈願望。
除了詩人的例子之外,信徒還被告知要“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摩太后書2:15) 。如果神直接命令我們學習聖經,那麼不讀聖經似乎就是一種罪。
閱讀和學習神的話語會裝備我們去更好地處理生活的挑戰,避免疏忽的罪(不讀聖經)可以防止犯罪:“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詩篇119:11 ) 。閱讀聖經有助於屬靈的成長(彼得前書2:2) 。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希伯來書4:12) 。我們都需要神的話語給我們的生活所帶來的審視。我們需要閱讀聖經。
基督徒有責任去了解神的話語,這樣他們才能正確地向世人解釋神的話。首先,彼得前書3:15命令我們要隨時準備好回答我們在基督裡的盼望。不信者有疑問。當他們遇到一個基督徒,他或她卻不知道聖經時,看起來問題似乎沒有答案,而且這對那些有疑問的人是一種傷害。
對大多數人來說,有很多方法可以很容易獲得聖經。忽視我們聆聽神聲音的機會是一種罪。對於文盲或聽覺學習者,有聲聖經是可用的。學習聖經中充滿了有用的註釋,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難懂的經文。現代版本和釋義幫助還原古代的情境,使我們了解聖經的真實背景。雅各書4 : 17也適用於閱讀聖經:“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通常當我們關心某件事是否是一種罪時,我們問了錯誤的問題。對基督徒來說,一個更好的問題是:“耶穌要我做什麼?”在他記載的最長的禱告中,耶穌求天父“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約翰福音17:17) 。所以我們有了他的答案。他希望我們成為聖潔,而我們只能通過學習和應用神的話語來追求聖潔。忽視聖經會使神不喜悅,並且會使我們容易被我們的敵人撒但所欺騙(彼得前書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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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讀聖經是一種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