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什麼是原罪?
回答
「原罪」這一術語涉及的是關於亞當因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而犯了違背神的罪以及它對全人類的影響。原罪可以定義為「每個人的罪及其罪行在神眼中都是亞當在伊甸園裡犯罪的直接後果。」原罪的教義特別注重它對我們的本性和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的影響,這種影響甚至在我們成長到會故意犯罪之前就有了。有三種主要的觀點論及到這一影響。
白拉奇主義(Pelagianism):該觀點認為,亞當的罪對他後代的靈魂沒有影響,但他犯罪的先例卻影響了他的後人並使他們也犯了罪。根據這一觀點,如果一個人想選擇的話,他是有能力停止犯罪的。這一教義違背了聖經的幾處經文,這些經文表明,人無可救藥地被罪捆綁(如果離開神的干預),人的善行在神的面前是「死的」或毫無價值(弗2:1-2;太15:18-19;羅7:23;來6:1;9:14)。
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亞米念主義者相信,亞當的罪造成全人類都繼承了犯罪的傾向,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罪性。」原罪造成我們犯罪的方式就像貓的天性造成它要貓叫一樣——是與生俱來的。根據這一觀點,人靠著自己是無法停止犯罪的;這就是為什麼神要賜給我們所有人一個普世的恩典,讓我們能夠停止犯罪。在亞米念主義中,這一恩典被稱為先行恩典。根據這一觀點,我們就不需要對亞當的罪負責,只需要對自己的罪負責。這一教義違背了下面的事實:即所有的人都應該因犯罪而受到懲罰,儘管所有的人可能沒有犯過類似亞當的罪(林前15:22;羅5:12-18)。聖經中也沒有明確提到這種先行恩典的教義。
加爾文主義(Calvinism):加爾文主義的學說認為,亞當的罪導致我們不但擁有罪性,而且在神面前犯罪,所以我們應受懲罰。我們在胎兒時擁有的原罪(詩51:5)讓我們繼承了罪性,這一罪性是如此邪惡以至耶利米書17:9形容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因為亞當犯了罪,所以他不但有罪,而且他的罪和受的懲罰(死亡)也要歸於我們(羅5:12,19)。有兩種觀點闡述了為什麼神判定亞當的罪應該歸於我們。第一種觀點認為,人類是以萌芽的形式在亞當裡面的,所以當亞當犯了罪,我們在他裡面也就犯了罪。這一觀點與聖經中關於利未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借著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納十分之一(創14:20;來7:4-9)的教義相類似,儘管利未人是在數百年後出生的。另一種主要觀點認為,亞當充當了我們的代表,所以當他犯了罪,我們也就有了罪。
加爾文主義的觀點認為,人離開聖靈的能力是無法戰勝自己的罪的,人想擁有這一能力就需要轉向依靠基督和他為罪在十字架上獻的挽回祭。加爾文主義關於原罪的觀點最符合聖經教義。可是,神怎麼會讓我們對自己沒有犯過的罪負責呢?有一種似乎合理的解釋認為,當我們選擇接納我們的罪性並按照罪性行事時,我們是要對原罪負責的。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有罪時,我們的生命就有了轉捩點。這一轉捩點意味著我們應該拒絕罪性並為此而悔改。然而,我們所有人卻都「認可」罪性,事實上都說它是好的。當我們認可我們的罪時,就等於認同了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的罪行。所以,雖然我們實際上沒有犯原罪,卻因此而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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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