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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為死者祈禱,聖經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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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為死者祈禱不是聖經的概念。 我們的祈禱與某人無關,一旦他或她已經死亡。 現實是,在死亡的時候,一個人的永恆的命運是確定的。或者他因信基督而得救,在天上,他享受上帝同在的安息與喜樂,或者他在地獄受折磨。 財主和拉撒路乞丐的故事為我們生動地說明了這個道理。 顯然,耶穌用這個故事去教導我們,死後,不義將永遠與神分離,他們記得他們對福音的拒絕,他們在受折磨,他們的狀況無法得到補救(路加福音16:19-31) 。

通常,失去親人的人們受到鼓勵為去世的人和他們的家人祈禱。 當然,我們應該為那些痛悔的人祈禱,但不要為死人祈禱。 沒有人會相信,在他死後,有人可能會為他祈禱,從而帶來某種有利的結果。 聖經告訴我們,人類永恆的狀態是由我們生活在地上的行為決定的。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書18:20)。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我們明白一個人的靈生命不會因著他的死亡就做出改變——或靠著自己,或通過別人的努力。 如果為活著的人祈禱是無用的,這些人犯了至於死的罪(約翰一書5:16),也就是說,不斷地犯罪卻沒有尋求神的饒恕,那麼為那些已經死亡的人祈禱如何才能使他們得益處呢,鑑於沒有事後的救贖計劃?

關鍵是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生命,我們對我們的生活方式負責。 其他人可能會影響我們的選擇,但最終我們必須為我們的選擇給出一個理由。 一旦生命結束,不能做出更多的選擇;我們別無選擇,只能面對審判。 別人的祈禱可能表達他們的願望,但是他們不能改變結果。 為一個人祈禱的時間是在他或她活著的時候,他或她的心、態度和行為還有可能得到改變的時候(羅馬書2:3-9)。

很自然的是,在疼痛、痛苦和失去親人和朋友的時候,我們有禱告的願望,但我們知道有效禱告的界線在聖經中得以揭示。 聖經是唯一的官方禱告手冊,它告訴我們,為死者祈禱是徒勞的。 然而我們發現了為死者祈禱的做法,是在基督教國家的某些地區所看到的。 例如,“羅馬天主教神學,允許向死者和代表他們祈禱。但即使是天主教當局承認,在有六十六卷書的標準經文中也沒有明確的授權可以代表死者祈禱。相反,他們求助於偽經(馬加比後書12::46),教會傳統,特倫特委員會的法令等等,來保護這種做法。

聖經教導那些順服救世主旨意的人(希伯來書5:8-9)在死後立即直接進入到耶和華的同在(路加福音23:43;腓立比書1:23;哥林多後書5:6,8)。 那麼,他們需要什麼來為地上的人祈禱? 儘管我們同情那些失去了親人的人,我們必須記住,“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6:2)。 儘管上下文將福音時代作為一個整體,但每節經文適合於沒有準備好去面對接下來的不可避免的死亡和審判的任何一個人(羅馬書5:12;哥林多前書15:26 ;希伯來書9:27)。 死亡是末了,在那之後,再多的祈禱也不能讓一個人獲得他在生命中所拒絕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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