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當與救恩關聯,逐步的啟示是什麼?
回答
“逐步的啟示”這一術語指的是這種思想和教導 , 即在不同的時期,神揭示了他的旨意和對人類全部計劃的方方面面,已被一些神學家稱為“天命”。對於時代論者 , 天命是上帝的目的中所彰顯出來的、可以辨識的天命 ( 即命定情況下的事 ) 。 然而,時代論者為歷史上出現的天命的數量而爭論 , 所有人相信在每個天命中,上帝顯示的只是他自己和他救贖計劃的某些方面 , 每一個新的天命建立在前一個的基礎。
然而,時代論者認為,在逐步的啟示中 , 重要的是,要注意:在接受逐步的啟示時,這個人不一定必須是時代論者。 幾乎所有聖經的學習者認識到這個事實:聖經中的某些真理並不完全由上帝向先前的幾代人揭示。 如今,當一個人希望接近上帝,卻不帶動物來祭祀或在一周的第一日而不是最後一日來崇拜,這些人懂得在實踐和知識上的這種區別,在歷史中已經逐漸顯明和應用。
此外 , 還有重要事項是關於逐步啟示的概念。 教會的誕生和組合就是一個例子 , 保羅說 : “因此,我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替你們祈禱。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寫過的。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 ( 以弗所書 3:1-6) 。
保羅在羅馬書中陳述了幾乎同樣的事情:“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 ( 羅馬書 16:25-26) 。
在討論逐步的啟示時,人們的第一個問題是它如何適用於救恩。 與如今人們得救相比,基督第一次出現之前的那些人是以不同的方式得救嗎? 在新約時代 ,人們被告知要將他們的信仰放在耶穌基督已完成的工,並相信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 , 他們將必得救 ( 羅馬書 10:9 - 10; 徒 16:31) 。 但舊約專家艾倫·羅斯指出, “最不可能的是, ( 在舊約中 ) 相信救恩的每個人,都有意識去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代罪死亡。”約翰·費因伯格補充道 , “舊約時代的人們不知道耶穌是彌賽亞 , 耶穌會死 , 他的死將成為救恩的基石。”如果羅斯和費因伯格是正確的 , 那麼神向那些生活在基督之前的人所揭示的到底是什麼? 而且舊約聖徒是如何得救的? 如果有的話 , 從舊約救恩到新約救恩發生了什麼改變?
逐步的啟示——兩種或者一種救恩 ?
一些人提出,那些信守逐步啟示的人支持兩種不同方式的救恩——一種是在基督第一次到來之前適用的,另一種是在他死亡和復活之後的。 這種觀點受到蔡弗的駁斥,他這樣寫道 , “有兩種人可以得救的方式嗎?回答這個問題,可能需要申明,無論有什麼具體特徵的救恩,總是上帝為了人類所做的工,而不是人為了上帝所做的工。因此,只有一種得救的方式,那就是因著基督的犧牲,通過神的力量使之成為可能。”
如果這是真的 , 那麼舊約和新約中所涉及到的救恩啟示如何協調呢? 查爾斯賴裡簡潔地總結了此事 : “無論在哪個年代,救恩的基礎在是基督的死;無論在哪個年代,救恩的要求是信仰;無論在哪個年代,信仰的對像是神;在不同的年代,信仰的內容。“換句話說,無論一個人活在什麼年代,他們的救恩最終依賴於基督的工和對於上帝的信仰,但是,這麼多年來,通過上帝逐步的啟示,關於神計劃的細節,人所擁有的知識數量已經增加。
關於舊約聖徒 , 諾曼蓋斯勒提供以下的觀點 : “簡而言之,舊約救恩的規範性要求 ( 依據明確的信念 ) 看起來是 (1) 信仰上帝的合一, (2 ) 承認人類的罪惡, (3)接受神必要的恩典,並可能地 (4) 理解將有一個要來的彌賽亞。”
聖經中有證據支持蓋斯勒的觀點嗎? 可以考慮路加福音中的一段 , 它包含了前三個要求:“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 ( 路加福音 18:10-14) 。
這個事件發生在基督的死亡和復活之前 , 這顯然涉及到一個不知道新約福音的人,如今這福音卻被清楚明白地講述。 稅吏的簡單陳述 (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 我們發現他( 1 )對上帝的信仰 ,(2) 承認罪 , 和 (3) 接受憐憫。 然後,耶穌做出一個非常有趣的陳述:他說,這人回家去,算為義。 這是保羅所使用的確切的詞,來描述新約聖徒的地位,他們相信福音 , 相信基督 : “因此,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 羅馬書 5:1) 。
蓋斯勒列表中的第四點在路加福音中沒有出現——對要來的彌賽亞的理解。 然而 , 其他新約段落表明這可能是一種常見的教導。 例如 , 在約翰對井邊的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講述中 , 婦人說 : “我知道彌賽亞 ( 就是那稱為基督的 ) 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 ( 約翰福音 4:25) 。 然而 , 蓋斯勒自己也承認,相信彌賽亞對於舊約救贖並非是必要的。
逐步的啟示——聖經中更多的證據
快速搜索經文,揭示了舊約和新約中的以下經文,它們支持信仰上帝一直是救恩途徑的事實: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 創世紀 15:6)
•“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 ( 約珥書 2:32)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 希伯來書 10:4) 。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 希伯來書 11:1-2) 。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 希伯來書 11:6) 。
聖經明確地指出 , 對歷史中所有的人來說,信是救恩的關鍵 , 但是,在人們不知道基督為他們的犧牲時,神如何拯救人? 答案是 , 神拯救他們是根據他們對確有知識的回應。 他們的信盼望他們所看不見的東西 , 而如今 , 信徒回顧他們可以看到的事。 以下圖形描繪了這種理解 :
聖經告訴我們 , 神總是給人們足夠的啟示來操練信仰。 既然基督的工完成了,要求已經發生了改變;“蒙昧無知”的時代結束了 :
•“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 ( 使徒行傳 14:16)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鑑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 使徒行傳 17:30)
•“世人都犯了罪 , 虧缺了神的榮耀 ,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羅馬書 3:23-25) 。
基督來臨之前 , 上帝是通過獻祭系統,預示耶穌的死,並使人們慢慢地理解罪導致死。 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導人們去理解,他們是罪人,需要神的恩典 ( 加拉太書 3:24) 。 但是律法沒有撤銷之前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 這是基於信仰;亞伯拉罕的契約 , 正是如今救恩的模式 ( 羅馬書 4) 。 但如賴裡上面所提到的 , 我們信仰的詳細內容——上帝所給的啟示——古往今來已經增加,以至於現今的人們更加直接的了解上帝對他們的要求。
逐步的啟示——結論
談到上帝逐步的啟示,約翰加爾文寫到,“耶和華信守這個有序的計劃,在於管理他滿有寬容的契約:隨著時間的流逝,完全啟示的日子近了,他每天越發地增加它所顯明的亮光。因此,一開始第一個救恩的應許是給了亞當(創世紀3:15)它像一個微弱的火花發出亮光。然後,當它被增加到,漸漸地更廣泛地迸發出它的光芒,亮光變得充滿。最後——當所有的烏雲被驅散——基督,公義的日頭,完全照亮了整個世界”(基督教要義2.10.20)。
逐步的啟示並不意味著舊約中上帝的子民沒有任何啟示或理解。 加爾文說,那些生活在基督之前的人,不是沒有“包含救恩與永生希望的講道,但是...他們只是從遠處和朦朧中看到我們如今在日光之下所看到的一切”(基督教要義2.7.16;2.9.1;對加拉太書3:23的評論)。
沒有人能夠得救,除了基督的死亡和復活,這個事實在經文中清楚地陳明(約翰福音14:6)。 救恩的基礎,曾經是,而且將永遠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而且拯救的途徑一直是對上帝的信仰。 然而,一個人信仰的內容總是依賴於神在特定時間樂意給出的啟示。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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