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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自我?

回答


很多人把自我定義為「建立在技能、成就、地位、經濟來源或外表上的對自身價值的感覺。」這種自我可能讓人感到獨立和自傲,沉溺于自我崇拜,減緩對神的渴望。雅各書4:6告訴我們:「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如果只相信在地的資源,我們難免把對價值的感覺單獨建立在驕傲上。耶穌告訴我們,「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基督徒的自我程度不高。它只是說我們對作一個好人的感覺不應該取決於做什麼,而要看我們在基督裡是誰。我們需要在神面前謙卑,神將榮耀我們。詩篇16:2警醒,「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基督徒通過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得到自我價值和自尊。我們知道自己是有價值的,因為神通過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寶血為我們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在一種感覺上,缺乏自我是驕傲的對立面。而另一種感覺上,缺乏自我又是驕傲的一種形式。一些人缺乏自我是因為他們想要別人的同情,去關注他們,安慰他們。缺乏自我可以跟驕傲一樣爭取別人的目光;只不過是用不同途徑達到同一目的而已,即專著自我、自我迷戀和自我中心。與之相反,我們應該無私,拋棄老我,把給自己的關注轉向創造和維護我們的偉大的神。

聖經說當神救贖我們為其子民時,把價值也賜給了我們(以弗所書1:14)。因此,只有神配得榮耀和讚美。有了健康的自我,就不會低看自己而受罪的奴役。相反,我們要舉止謙卑,處處為他人著想(腓利比書2:3)。羅馬書12:3警醒到,「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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