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地獄是與神永遠隔絕,這是什麼意思?
回答
聖經很清楚,在肉體死亡之後,每一個人類的靈魂都有兩個可能的終點:天堂或地獄(馬太福音25:34,41,46;路加福音16:22-23)。只有義人承受永生,在神面前宣告公義的唯一方法,是因信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約翰福音3:16-18;羅馬書10:9)。義人的靈魂直接進入神的同在(路加福音23:43;哥林多後書5:8;腓立比書1:23)。
對於那些不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死亡意味著永遠的懲罰(帖撒羅尼迦後書1:8-9)。這種懲罰被描述為有多種方式:例如,火湖(路加福音16:24;啟示錄20:14-15),外在的黑暗(馬太福音8:12),以及監獄(彼得前書3:19)。這個懲罰的地方是永恆的(猶大書1:13;馬太福音25:46)。在聖經中沒有一處支持這樣的觀念,即在死後,人們會得到另一個悔改的機會。希伯來書9:27清楚地表明,每個人都在肉體上死亡,之後,就會有審判臨到。基督徒已經被審判並判刑。耶穌自己受了刑罰。當我們相信他的時候,我們的罪成為他的罪,他的義就變成了我們的義。因為他擔當了我們的刑罰,我們不必害怕再與他隔絕(羅馬書8:29-30)。對非信徒的審判仍要來臨。
帖撒羅尼迦後書1:8-9說:"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地獄的痛苦不僅包括肉體上的折磨,還包括與幸福的每一條路所隔絕的痛苦。神是一切美好事物的源泉(雅各書1:17)。與神隔絕,就是喪失一切美好的事物。地獄將是一種永罪的狀態;然而,那些受苦之人將會完全理解罪的恐怖。悔恨、內疚和羞愧將永無止盡,但伴隨而來的是確信懲罰是公義的。
關於"人的良善"再也不會有任何欺騙。與神隔絕,就是永遠與光明(約翰一書1:5)、愛(約翰一書4:8)、喜樂(馬太福音25:23)以及和平(以弗所書2:14)隔絕,因為神是一切美好事物的源頭。我們在人性中所觀察到的任何良善,都不過是神品格的反映,我們是照著他的形象所造的(創世記1:27)。
那些由神的聖靈所重生的靈魂將永遠與神同在一個完美的狀態中(約翰一書3:2),而地獄裡的那些人則相反。神的良善沒有一樣會存於他們之中。無論他們認為自己在地上有什麼好的表現,都將被證明是自私的、貪欲的、盲目崇拜的東西(以賽亞書64:6)。人對良善的觀點將按照神聖潔的完美所衡量,並發現它嚴重缺乏。那些在地獄裡的人永遠失去了機會,不能見到神的面,聽到他的聲音,經歷他的饒恕,或者享受他的團契。與神永遠隔絕是最終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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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是與神永遠隔絕,這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