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是不是為所有的罪而死,除了不信的罪?如果他為所有的罪死,為什麼人還因為不信的罪下地獄呢?
回答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翰一書2:2) 。當聖經說基督是為所有的罪獻了祭時,並不意味著所有的罪都自動被赦免了。這僅僅意味著,為全人類爭取饒恕的獻祭已經完成;這種獻祭是否真的會使任何一個人得饒恕又是另一回事,因為人必須憑著信心接受這個獻祭。我們回到神那裡的路是基督預備的;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自己會利用這個機會嗎?
基督為一切的罪而死;也就是說,他的犧牲完全足以支付全部世人的罪。但是饒恕只會臨到這樣的人身上,當他或她悔改並相信的時候(見馬可福音1:15) 。直到我們(因信)在基督裡接受神的旨意,否則我們仍在罪中。那些死於不信的人,死於他們所有的罪——他們是不可饒恕的撒謊者,殺人者,通姦者,等等(啟示錄21:8) 。那些相信基督救恩的人不會死在罪中;他們死在基督裡,所有的罪都得到了赦免。我們因信稱義(羅馬書5:1) ;沒有信心,我們就被定罪(約翰福音3:18) 。饒恕是通過對基督的信心而獲得的,而且伴隨著天堂永恆的應許而來;缺乏信心使我們無法得到饒恕,並被交付到地獄的永恆。
在聖經中,信仰,或信心,不僅僅是認為某件事是事實。信仰更多的是與信任和個人接受,以及一個人意志的蓄意行為有關。因此,在聖經中,不信的罪不僅僅是無知;相反,它是故意拒絕神免費賜給我們罪的赦免——包括不信的罪。
當神應許饒恕一個人的罪時,(條件是)只要他相信,邏輯上他的回答不能是,“不,我拒絕相信你,但無論如何請饒恕我的罪。”饒恕是有條件的:如果所要求的條件(信心)得到滿足,那麼所應許的結果就會出現(饒恕) 。對基督的信心是人們如何正確地回應神所施的救恩。
聖經說了很多關於選擇信基督的必要性和不信的後果。基督渴望將耶路撒冷的罪人聚集到他那裡,然而他們仍在自己的罪中;耶穌被定罪把責任直接加給他們:“ (只是)你們不願意” (路加福音13:34) 。他們的不信使他們遠離了基督——他們唯一的救恩。
關於要求信心的邏輯:“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希伯來書11: 6) 。
關於不信是出於意願的行為,一個蓄意的選擇:“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 (約翰福音12:37) 。
为什么没有理由不信:“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1:18-20)。
論不信所造成的屬靈的損傷:“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羅馬書6:21) 。“我們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哥林多後書4:2,4) 。
關於不信的審判:“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約翰福音3:19) 。
最後,為了確保你知道一個真正的信徒必須相信什麼才能成為一個得饒恕的基督徒,這裡有一個總結。
聖經清楚地指出,進入神完美的天堂的唯一方法就是像神自己一樣完美(純潔無罪)(馬太福音5:20,48;路加福音18:18-22) 。即使你一生中只犯一次罪,你也已經違背了神的律法,就像掙斷鍊條上的一環會掙斷整個鏈條一樣(雅各書2:10) 。神完美的公義意味著每一個罪都必須受到懲罰。這個懲罰就是死,在地獄中與神永遠分離(出埃及記32:33) 。
沒有人能達到神完美的標準,所以如果沒有一個超自然的救主來拯救我們,我們都是迷失的罪人(使徒行傳15:10;羅馬書3:9-23) 。神愛你,他要把你從地獄中拯救出來(約翰福音3:16;彼得後書3:9) 。所以他差遣他自己完美的兒子親自來承擔你的懲罰——用他的生命代替你的生命——把你所欠神的債全部還清,死在了十字架上,使你永遠脫離神公義的定罪。你的每一個罪——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都被赦免了,如果你選擇接受這個因信得饒恕的禮物(相信並信任神會持守他的應許),只有你為你的罪悔改(轉離你的罪)(路加福音24:47;使徒行傳11:18;哥林多後書7:10) ,並求他拯救你(約珥書2:32;使徒行傳2: 21) 。耶穌的血遮蓋了你的罪,所以神把你看得像他自己的兒子一樣完美(以賽亞書53:4-6;哥林多後書5:21) 。
當你因信接受神免費禮物的那一刻,你就改變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5:17 ) 。你成為神所愛的孩子(約翰一書3:1) ,一種永遠不能破裂的關係(羅馬書8:38-39;以弗所書1:13-14) 。神是父,是子,是靈,住在你裡面,使他們的“家”與你同在(約翰福音14:17,23) 。你可以看到為什麼基督的福音被稱為好消息(路加福音2:10;使徒行傳5: 42,14:15) !接受這份禮物,你就是同意你是屬於神的(哥林多前書6:19-20) 。你不是你自己的,因為他用他兒子的寶血贖買了你(彼得前書1:18-19) 。
這奇妙的永恆救贖的免費禮物,不是你做任何善事所能贏得的(約翰福音3:16;羅馬書3:21-25;以弗所書2:8-9 ) 。事實上,試圖通過自己的努力來贏得它,就好像你足以討神的喜悅以贏得他的接納,這在聖經中是被嚴厲譴責的(加拉太書1:6-9) 。這就是基督教和世界上幾乎所有其他宗教的不同之處,人們在無望地試圖贏得神的恩典並使他們的靈魂獲得永生時,它們人為的規定了人們必須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
你的救恩是免費的,是神給你無價的禮物,比整個世界都更有價值(馬太福音13:44;16:26) 。所以希伯來書的作者問道:“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希伯來書2:3) 。“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 (希伯來書3:7-8) 。“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哥林多後書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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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不是為所有的罪而死,除了不信的罪?如果他為所有的罪死,為什麼人還因為不信的罪下地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