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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神如何分發屬靈的恩賜?神能給予我所求的屬靈恩賜嗎?我們在何時收到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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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羅馬書12:3-8和哥林多前書第12章說得很清楚,每一個基督徒按主的選擇收到屬靈的恩賜。屬靈恩賜的給予是為造就基督的肢體(哥林多前書12:7,14:12)。給予這些恩賜的確切時間並沒有特別提及。人們大多猜測屬靈恩賜的給予是在靈裡誕生的時刻(得救之時)。不過有些章節似乎表明神在後來也給予屬靈恩賜。提摩太前書4:14和提摩太后書1:6中都談到提摩太在‘藉著預言’被授予聖職時收到恩賜。這很可能說明,在提摩太受聖職時,一個長老提到了成就他未來使命的屬靈恩賜。

在哥林多前書12:28-31和哥林多前書14:12-13中均說到,是神(而不是我們)選擇恩賜。這些章節也表明,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有特別的屬靈恩賜。保羅告訴哥林多的信徒,如果他們渴望得到屬靈的恩賜,就要努力尋求更有造就的恩賜,例如預言(為成就他人講出神的話)。如果他們已經得到該得的,而且沒有機會獲得這些更大的恩賜,保羅為什麼告訴他們要強烈渴求“更大”的恩賜呢?這或許能使人們相信,所羅門為了當良君求神賜予智慧去統治神的子民,上帝也會給予我們需要的恩賜,為的是對教會更有益。

儘管如此,這些恩賜仍是照上帝的選擇,而不是我們自己。如果每個哥林多人都強烈要求一件恩賜,比如預言,只因為他們強烈要求它,神是不會賜下的。如果神這樣做的話,那麼誰去事奉基督肢體的其它職責呢?

有一點是十分清楚的——神的命令就是神的啟用。如果神命令我們做什麼事(比如見證,愛那些不可愛的人,讓萬民做門徒,等等),他就會讓我們能夠去做。有些人可能不像其他人那樣有傳福音的恩賜,但神命令所有基督徒要作見證和收門徒(馬太福音28:18-20,使徒行傳1:8)。我們都蒙召傳福音,無論我們有傳福音的屬靈恩賜與否。一個盡心學習神話語的意志堅決的基督徒可能比一個擁有了傳道的屬靈恩賜,但卻忽視這恩賜的人更能成為好的傳道者。

我們的屬靈恩賜是在接受基督時得到的,還是在我們與神同行的過程中培養出來的?答案是兩者兼具。一般情況下,屬靈的恩賜在得救恩時領受,但也需要通過在靈裡的成長來培育。你心中的願望能被追求併發展成你的屬靈恩賜麼?你能否尋求特定的屬靈恩賜呢? 哥林多前書12:31似乎表明這是可能的:“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你可以尋求神的恩賜,並通過在該領域尋求發展來熱忱地追尋它。同時,如果不是神的意志,你將不會收到某種屬靈恩賜,無論你多麼強烈地追尋它。神是無限睿智的,他知道通過哪個恩賜能使你最有益於他的國。

無論得到多少這樣或那樣的恩賜,我們被呼召都要發展屬靈恩賜中提到的幾個方面:熱情好客,行慈愛的事,彼此服事,傳福音等。當我們出於敬愛神,為神的榮耀事奉他人和傳福音,神會榮耀他的名,壯大他的教會,並獎勵我們(哥林多前書3:5-8,12:31 -14:1)。神允諾,當我們以他為喜樂時,他會把我們心裡所求的賜下(詩篇37:4-5)。這當然包括為服事神裝備好自己,如此也將給我們帶來目標和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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