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真理是什么呢?
回答
将近两千年前,真理被致力于谎言的人们审判与论断。事实上,真理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面临了六次审判,其中三次是宗教性的,三次为法律性的。到最后,很少牵涉在这些事件的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真理是什么呢?」
被逮捕之后,真理首先被带到一个名为亚拿的人面前,他是一位贪污的前任犹太人大祭司。亚拿在审判过程中违反了多项犹太人的律法,包含在他的屋中举行审判,试图诱导被告作出自我控告,以及击打那时尚未被定罪的被告。在亚拿之后,真理又被带到掌权中的大祭司该亚法面前,他刚好也是亚拿的女婿。在该亚法与犹太公会面前,许多假证人上前来公开指摘真理,然而却无法证实所言,也没有发现任何恶行的证据。该亚法在试图将真理定罪时至少违反了七项律法:(1)审判在隐密中进行;(2)审判在夜中执行;(3)审判涉及贿赂;(4)现场没有被告方的人为祂辩护;(5)未符合二至三个证人的要求;(6)他们对被告采用了自证其罪的见证;(7)他们在同一日内对被告施行了死刑。这些行为全都是犹太律法所禁止的。尽管如此,该亚法因为真理宣称自己为道成肉身的神而宣告真理有罪,即该亚法所称的亵渎罪。
当早晨到来,对于真理的第三次审判举行了,结果是犹太公会正式宣告真理应该死。然而,这个犹太议会并无权执行死刑,所以他们被迫将真理移送至当时名为本丢彼拉多的罗马巡抚 。彼拉多被提庇留任命为犹太行省的第五任巡抚,任期为主后26至36年之间。这位行政长官手握决定生死的权力,并且有能力撤销公会所通过的死刑。当真理站立在比拉多面前时,更多的谎言被用来攻击祂。祂的仇敌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恺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路加福音 23:2)这是一个谎言,因为真理告诉众人当纳他们的税(马太福音22:21),并且从未说祂自己是恺撒的反对者。
在此之后,一个非常有趣的对话在真理与彼拉多之间展开了。「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祂说:『祢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祢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祢交给我。祢做了什么事呢?』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彼拉多就对祂说:『这样,祢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3-38)
彼拉多的这个问题,「真理是什么呢?」,在穿梭历史的过程中不断回荡。那是一种想要明白其他人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之愁思欲望,讽刺的侮辱,还是被耶稣话语所激怒而漠不关心回应呢?
在一个否认真理可以被明白的后现代世界,这个问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来得更重要。真理是什么?
建议的真理定义
在定义真理时,先关注真理不是什么是有助益的:
• 真理不仅仅是任何可以发生效用的事物。这是实用主义的哲学—一种目的之于手段式的方法。在现实中,谎言可以看似「有用」,但是它们依旧是谎言,而非真理。
• 真理不仅仅是具一致性或可以理解的事物。一群人可以集聚在一起密谋,以一套不实之词构织出他们同意在说法上保持一致的假故事,然而这样做无法让他们的叙述成真。
• 真理不是使人们感觉良好的事物。不幸地, 坏消息可以是真的。
• 真理不是多数人说是真理的事物。一个团体中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可以得到一项错误的结论。
• 真理不是具完整性的事物。一个冗长而详细的陈述仍然可以导致一个错谬的结论。
• 真理不是由意圖所定義。美好的意圖也可以是錯的。
• 真理不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方法;真理是我们获取知识的内容。
• 真理不仅仅是我们所相信的。一个被相信的谎言仍旧是谎言。
• 真理不是被公开证明的事物。一个真理可以是在隐密中知悉的(例如:宝藏所埋藏的地点)。
「真理」的希腊文为alētheia,字面上的意义为「不隐藏」或「没有隐藏」。它传达的思维是真理一直都存在、开放并且能让众人看见,没有隐藏或模糊。「真理」的希伯来文为emeth,意涵是「坚固」、「持久不变」与「持续」”。这个定义意指一项永恒的实质,并且是可以倚靠的事物。
从哲学的观点来看,有三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定义真理:
1. 真理相应于现实。
2. 真理配合其客体。
3. 真理只是如实表述。
首先,真理相应于现实或「是什么」。它是真实的。真理本质上也是相应的。换言之,它配合其客体并且为其指示物所知。例如:老师面对一个班的学生可以说:「现在离开这个房间的唯一出口在右边。」对于面对老师的这班学生来说,出口的门可能在左边,但是对于那位教授来说,这扇门确实是在右边 。
真理也配合其客体。某个人对于某种药物可能确实需要非常多毫克的用量,然而另一个人对于同一药物可能需要较多或较少的用量才能产生期望的效果。这并非相对真理,而是作为真理必须配合其客体的例子。倘若病人要求医生以不合理的用量开给他们某种特定药物,或者说任何药物对他们的特定疾病都有效用,那都是错谬的(并有潜在危险性)。
简而言之,真理只是如实表述;它是事物真正的本相,而任何其它观点都是错误的。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能够辨别真理与错误,一如汤玛斯·阿奎那所观察的:「哲学家的任务是辨别。」
对真理的挑战
如今阿奎纳的话并不是非常流行。在后现代的相对主义时期,辨别似乎已经过时了。今天,说「这是真的」是可以被接受的,只要没有接着说「因此那是错的。」在信仰与宗教的事上,这样的现象特别显著,关乎真理每一个信念系统的立足点都被预设平等。
现今已有多个挑战真理观念的哲学与世界观,然而,在经受严格检验时, 各一个都呈现自我摧毁的本质。
相对主义哲学宣称所有的真理都是相对的,并没有所谓绝对真理的存在。然而人必须要问:「所有的真理都是相对的」这个主张是一个相对真理还是绝对真理呢?若是相对真理,那么它其实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如何知道它在何时与何处可以为真?如果它是绝对真理,那么绝对真理就存在了。再者,当相对主义者叙述绝对主义者的立场是错的时候,他也背叛了自己的立场—为何那些说绝对真理存在的人们不能同时是正确的呢?本质上,当相对主义者说「没有真理」时,他正在要求你不要相信他,而最好的作法就是顺从他的建议。
服膺怀疑论哲学的人全面怀疑所有的真理。但是怀疑论者有怀疑怀疑论本身吗;他是否怀疑自己的真理主张呢?倘若为是,那么为何要在意怀疑论呢?倘若为非,那么我们可以确知至少一项事物(换言之,绝对真理是存在的)—怀疑论讽刺地在此情况中成为了绝对真理。不可知论者说你无法认识真理。然而这个心态是自我摧毁的,因为它主张知道至少一项真理:你无法知道真理。
后现代主义的跟从者直接断言没有任何特定的真理。后现代主义的守护神—弗里德里希·尼采—如此描述真理:「那么什么是真理呢?一个由譬喻、换喻与拟人论组成的流动军队…真理是幻影…失去了图像的硬币就只是金属,不再是硬币。」讽刺地,虽然这位后现代主义者将现在「只是金属」的硬币握在他的手中,他至少断言一个绝对真理:没有真理应该被断言的真理。如同其它世界观,后现代主义会自我摧毁,并且无法在自己的主张下站立。
一个广受欢迎的世界观是多元论,宣称所有的真理主张皆有平等的有效性。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主张说这一个女人现在已经怀孕了,而另一个主张说她现在没有怀孕,此二者能同时为真吗? 在无矛盾律的足下,多元论就散开了,因为此律要求一个事物无法在同一意义中同时为「A」与「非A」。如同一位哲学家的妙语:任何相信无矛盾律不为真的人(并且预设了多元论为真),都应该被殴打与火烧直到他们承认被殴打与火烧跟不被殴打与火烧不是同一件事。并且,注意多元论宣称它是真理且所有反对它的理论都是错谬的,此即是一项否定它自己的基础信条的主张。
多元论背后的精神是敞开双臂的宽容态度。然而,多元论将每个人都有平等价值与每个真理主张都有同等有效性的观念给混淆了。更直白地说,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所有的真理主张却不是。多元论未能明白意见与真理的差异,而这正是莫蒂默·阿德勒所注意到的区别:「多元论唯有在品味方面的领域是可取且可容忍的,在真理方面则不是如此。」
真理的冒犯性本质
当真理的观念遭受毁谤时,通常是出于下列一或多项理由:
一个对在信仰与宗教方面主张拥有绝对真理的人常有的控诉是,如此的立场为「心胸狭隘」。然而,批评者未能理解真理的本性就是狭隘的。相信 2加2只能等于4 的数学老师是心胸狭隘吗?
另一个拒绝真理的理由为,主张某人为是而另一人则为非是傲慢的。然而,回到上面关于数学的事例,数学老师坚持一个数学问题只有一个正确解答是傲慢的吗?或者,锁匠说只有一把钥匙可以开启一扇锁住的门是傲慢的吗?
对于那些认为信仰与宗教方面有绝对真理的人的第三个指控是,这样的立场会排斥人而非兼容人。但是这样的控诉未能明白真理的本性就是排斥其反对方。关于2加2等同值的真实解答,除了4以外的所有答案都被排除。
还有一个对于真理的抗议是,主张一个人拥有真理是有冒犯与分裂性的。相反地,批评者主张真诚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个立场的问题在于,真理并不受真诚、信念与欲望的影响。无论一个人有多么真诚地相信一把错的钥匙能够打开一扇门并不重要;这把钥匙还是都无法插入,锁也无法打开。真理也是不为真诚所扰动的。一个拿起一瓶毒药并诚心相信这是柠檬汁的人,仍然会遭受这毒药所产生的不幸效果。最后,真理是无法被欲望左右。一个人可以强烈地希望他的车并未耗尽汽油,然而倘若计量器表示油箱已经空了,而车子无法再前进一分一厘,那么全世界没有任何欲望可以奇迹地使这台车保持行进。
有些人会承认有绝对真理的存在,却接着主张这样的立场只在科学领域上有效,而非在信仰与宗教方面。这是一个称为逻辑实证论的哲学,由大卫·休谟与A·J·艾耶尔等哲学家所推广而普及。本质上,这些人说明真理主张必须是一套逻辑,或(举例来说,所有的单身汉都是未婚男子)可以在经验上得到验证的(亦即,可以透过科学实验的)。对于逻辑实证论者来说,关于上帝的所有讨论都是毫无意义的。
那些认为唯有科学可以提出真理主张的人们,未能认知科学在许多领域中是无能为力的。例如:
• 科学无法证明数学与逻辑原则,因其预先假定它们为真。
• 科学无法证明形而上学的真理,例如:我的心智以外的心智确实存在。
• 科学无法提供在道德与伦理领域上的真理。例如:你无法使用科学来证明纳粹是邪恶的。
• 科学无法陈述关于美学立场的真理,例如:日出之美。
• 最后,当任何人表述“科学乃是客观真理的唯一来源”时,他们刚刚提出了一个哲学性的主张—而此主张无法被科学检验。
并且,有些人说绝对真理并不适用于道德领域。然而,对于「虐待并谋杀一个无辜的孩子是否是道德?」这个问题,答案却是绝对而普世皆然的:不。或者,如果讨论比较个人的领域,那些在道德上拥护相对真理的支持者似乎总是要求他们的伴侣对他们绝对地忠实。
真理为何重要
为何理解并拥抱所有生命领域(包含信仰与宗教)的绝对真理是如此重要呢?原因仅仅在生命若错误会有后果。给人错误用量的医药可以杀害他们;让投资经理做出错误的货币决策能使一个家庭陷入贫困;搭错了班机会将你载到你不希望去的地点;而面对一位不忠的婚姻伴侣能导致家庭的破灭,并可能导致疾病。
如同基督徒的护教学家拉维.撒迦利亚所言:「事实上,真理是重要的— 尤其当你处于接收谎言的那一端时。」而没有任何领域比信仰与宗教更为重要。永恒是极为长久的时间,切不可以在这此领域犯错 。
上帝与真理
在针对耶稣所进行的六个审判中,真理(义)与谎言(不义)之间的对比是显然可辨的。耶稣作为真理,站在那里被一群各个举动都浸在谎言之中的人所审判。犹太人的领袖几乎违反了各项被设计来保护被告免于不公正判罪的法律。他们热切地努力寻找任何能使耶稣看来有罪的见证,而在失望之中,他们转而诉诸说谎者所提出的假证据。但是即便是假证据也无法帮助他们达成目标。所以他们违反了法律,逼迫耶稣基督将祂自己牵连入罪 。
一到了彼拉多面前,犹太人的领袖们又再次说谎。他们说耶稣犯了亵渎罪。但是由于他们知道这并不足以劝诱彼拉多杀害耶稣,他们宣称耶稣反对恺撒,并且煽动群众不要纳税,违反了罗马律法。彼拉多立刻就察觉了他们肤浅的诡计,甚至也没有处理这个控告。
义人耶稣被不义之人所审判。令人哀伤的事实是,后者总是起诉前者。这是该隐为何杀害亚伯的原因。真理与义之间的关联,以及错谬与不义之间的关联在新约中的多项案例中展现了出来:
• 「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撒罗尼迦后书2:9-12;附加强调)
• 「原来,神的愤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马书1:18;附加强调)
• 「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唯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愤怒、恼恨报应他们。」(罗马书2:6-8;附加强调)
• 「[爱是]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哥林多前书13:5-6;附加强调)
结论
本丢‧彼拉多在多个世纪以前提出的这个问题,需要重新措辞才能完全精确。这位罗马巡抚所说「真理是什么?」这句话忽略了一个事实,有许多事物可以拥有真理,但只有一个事物可以真正是真理。真理必然是从某处而来。
赤裸裸的事实是,在两千多年前的那个早晨,彼拉多正直接注视着真理的本体。在被逮捕并押解至这位巡抚面前的不久之前,耶稣已经作了一个简单的陈述:「我就是真理。」(约翰福音 14:6)这是一个相当令人难以置信的表述。不过是一个人,如何能作为真理呢?祂不能,除非祂不仅仅是一个人,也就是真如祂所宣称的。事实上,耶稣的宣称在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一刻(罗马书1:4)已被证实。
有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位住在巴黎的男子,一位陌生人从乡下来看他。希望对那陌生人展示巴黎的宏伟华丽,他带他到罗浮宫观赏伟大的艺术,接着到在一个庄严的交响乐厅所举办的音乐会,聆赏上乘的管弦乐演奏。在一日将尽之时,那位从乡下来的陌生人批评说,他并不是很喜欢那些艺术或音乐。对此,招待他的主人回应:「它们并不是受审者,你才是。」彼拉多与犹太人的领袖当时认为他们正在审判耶稣,然而事实上,他们才是正在受审的对象。再者,他们所定罪的「那一位」,有一天将真正地作他们的「审判官」,如同祂将审判对所有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们 。
彼拉多显然从未认识真理。根据历史学家与该撒利亚主教优西比乌的记载, 彼拉多最终在皇帝加利古拉的统治时期自杀—这是一个令人哀伤的结局,也是对于每一个人的提醒:忽视真理总会是导致不愿发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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