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基督的律法是什么?
回答
加拉太书6:2说:"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强调补充)。基督的律法究竟是什么呢?如何通过背负彼此的重担来实现它呢?尽管在哥林多前书9:21中也提到了基督的律法,但是圣经中没有一处明确定义基督的律法。然而,大多数圣经教师将基督的律法理解为基督在马可福音12:28-31中所说的最大的诫命,"…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
那么,基督的律法就是用我们的全人去爱神,爱我们的邻舍,就像我们爱自己一样。在马可福音12:32-33中,问耶稣问题的文士回应说:"夫子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得多。"在这一点上,耶稣和文士一致认为这两条诫命是整个旧约律法的核心。旧约中的所有律法都可以归为"爱神"或"爱你的邻舍"的范畴。
不同的新约圣经记载耶稣完成了旧约律法,使其完成并结束(罗马书10:4;加拉太书3:23-25;以弗所书2:15)。按照旧约律法,基督徒必须遵守基督的律法。而不是试图记住旧约中超过600条的戒律,基督徒只要专注于爱神和爱人。如果基督徒能够真心实意地遵从这两个命令,我们就能满足神要求我们的一切。
基督把我们从旧约律法数百个命令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呼召我们去爱。首先,约翰一书4:7-8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5:3接着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
有些人利用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并不没有处于旧约律法来作为犯罪的借口。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提到了这个问题。"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罗马书6:15)。对基督的信徒来说,逃避罪是出于对神的爱和对他人的爱。爱是我们的动力。当我们意识到耶稣为我们牺牲的价值时,我们的回应就是爱、感激和顺服。当我们理解耶稣为我们和他人做出的牺牲时,我们的回应就是效仿他的榜样,向他人表达爱。我们战胜罪恶的动机应该是爱,而不是一种合法地遵守一系列戒律的想法。我们要遵守基督的律法,因为我们爱他,而不是为了我们可以查阅我们曾成功遵守的命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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