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使徒行传2:38教导说洗礼是拯救所必需的吗?
回答
使徒行传2:38:“‘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我们对待任何一句经文或章节都是首先梳理圣经中其它有关教导来辨明它对我们的教导。就洗礼和得救而言,圣经中明确了得救是通过信耶稣基督的恩典,而不是出于包括洗礼在内的任何行为(以弗所书2:8-9)。因此,任何结论为受洗或其它行为是得救的必需的解读都是错误的。更多信息请阅读我们有关“拯救只因为信仰,还是因为信仰加上行为?”的网页。
那么,为什么有人会得出结论说我们要得拯救就必须受洗?有关这一节是否在教导洗礼的讨论常集中于这节中被翻译为 “for”(汉语译为“叫”)的希腊词eis。那些认为洗礼是得救的之必需的人马上指出这句中确实说“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for)你们的罪得赦”,他们认为这句里翻译为“for”的词意思是“为得到”。然而,希腊语和英语中的“for”都有好几种用法。
举个例子,当某人说:“吃两颗阿司匹林,叫(for)你还头疼,”我们都显然看出它的意思不是“吃两颗阿司匹林为的是让你头疼,”而是“吃两颗阿司匹林,因为你已经在头疼。”使徒行传2:38中的“for”可能有三个意思都适合:1—“为的是,为成为,为得到,为拥有,为保持等,” 2—“因为,由于”,或3—“关于。”既然三者中任何一个都可能适合这段,我们就需要进一步研读以确定哪一个是正确的。
我们先回顾一下原语言和希腊词eis的意思。这是一个希腊语常用词(新约中用了1774次),有诸多不同翻译。像英语词“for”一样,它也有几个不同意思。所以,我们又看到这段话的意思可以有至少两三种,有的似乎赞同洗礼是拯救之必需而其它意思则不然。尽管希腊语的eis的两种不同意义见诸圣经的不同章节,像A.T. Robertson 和 J.R. Mantey这些著名希腊学者一致认为使徒行传2:38中的希腊语介词eis应该被译为“由于”或“鉴于”,而不是“为了”或“为的是。”
圣经中其它章节使用这个介词的一个例子可见于马太福音12:41,eis这个词表示一个行动的“结果”。此句中说“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这里译为 “因为”的就是希腊语的eis这个词)。显然,这节的意思是他们“由于”或“因为”约拿所传的而悔改。同样,使徒行传2:38可能确实在传达这样的事实:他们将受洗,“由于”或“因为”他们已经信了,而通过受洗,他们已经获得了对他们罪的宽恕(约翰福音1:12;约翰福音3:14-18;约翰福音5:24;约翰福音11:25-26;使徒行传10:43;使徒行传13:39;使徒行传16:31;使徒行传26:18;罗马书10:9;以弗所书1:12-14)。这种解读与彼得接下来对非信徒的两次布道也是一致的,那两次布道时彼得将宽恕罪与悔改的行为和对基督的信联系起来,却根本没提到洗礼(使徒行传3:17-26;使徒行传4:8-12)。
除使徒行传2:38外,希腊词eis与“洗礼”或“受洗”连用的还有三句。第一句是马太福音3:11:“用水给你们施洗,叫(eis)你们悔改。”显然希腊词eis在这段中不可能是“为得到”。他们受洗不是“为了得到悔改”,而是“因为悔改了所以受洗”。第二句是罗马书6:3,这里的说法是“受洗归入(eis)他的死。”这里 “因为”或“关于”的意思也适合。第三也是最后一句是哥林多前书10:2的“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eis)摩西。”这里的eis也不可能是“为得到”,因为以色列人受洗不是为了让摩西成为他们的领导,而是因为摩西已经是他们的领导,并领他们出了埃及。如果介词eis与洗礼连用的意义前后一致的话,我们就必然得出结论:使徒行传2:38确实指的是他们受洗是“因为”他们接受了对他们罪的宽恕。其它几处希腊语介词eis意思不是“为得到”的还有马太福音28:19;彼得前书3:21;使徒行传19:3;哥林多前书1:15和12:13。
有关这一句和介词eis的语法证据都清楚表明尽管对于这一句的两种观点都是围绕上下文、也在这一段可能的意义范围之内,但大部分证据还是支持“for”这个词的最可能定义是“由于”或“关于”,而不是“为得到”。因此,如果正确解读使徒行传2:38,它没有教导洗礼是得救之必需。
除了这段中被译为“for”的介词的准确意义外,这一节还有一个语法方面需要仔细考虑—这段中动词和代词的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变化。例如,在彼得要求悔改和受洗时,被翻译的希腊语动词“悔改”用的是第二人称复数,而“受洗”这个动词是第三人称单数。当我们将此与“叫你们的罪得赦”中的代词“你们”也是第二人称复数结合起来,我们就看到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章节的重要区别了。从第二人称复数变到第三人称单数,然后再变回来的结果似乎是将“叫你们的罪得赦”与“悔改”的命令直接联系起来。因此,当你考虑到人称和数的变化时,实际上是“你们为你们(复数)的罪得赦而悔改,而让你们各自(单数)受洗(单数)。”或者,更明显的说法是:“你们都为叫你们的罪得赦而悔改,让你们每个人都受洗。”
那些认为使徒行传2:38教导洗礼是得救的之必需的人还犯了一个错误,有时称作负面推断谬论。简单说,它就是,我们不能认为只因为一句话是对的,那句话的所有负面(反面)也都对。换句话说,只因为使徒行传2:38说“要悔改,……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领受所赐的圣灵,”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某人悔改而不受洗,他的罪就不得赦,不能领受所赐的圣灵。
得救的条件和得救的要求之间有一个重要区别。圣经清楚地说信既是条件又是要求,但洗礼不同。圣经没有说一个人不受洗就不得救。我们可以给信(得救所必需)加上任何数量的条件,这个人还是能得救。例如,如果一个人有信、已经受洗、去教堂、施舍穷人,他就会得救。如果有人认为所有其他条件,即“受洗、去教堂、施舍穷人”都是得救所必需的,那这种思想就是错误的。它们可能是得救的证据,但不是得救的要求。(对于这种逻辑谬误的更详尽解释,请参见问题:马可福音16:16教导说得洗礼是拯救所必需的吗?)。
把使徒行传再往下读一读就会发现受洗显然不是得宽恕和领受所赐圣灵的必需要求。在使徒行传10:43中,彼得告诉哥尼流“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请注意这里根本没有提到受洗,但彼得将信基督和得蒙赦罪的行为联系起来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相信了彼得关于基督的讯息后,“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使徒行传10:44)。只有在他们已经信了,并因此得蒙赦罪和受了圣灵以后,哥尼流和他的家人才受洗(使徒行传10:47-48)。这里的上下文和经文都很清楚;哥尼流和家人在受洗之前得蒙赦罪和受了圣灵。事实上,彼得同意他们受洗的原因是他们“与彼得和犹太信徒一样”表现出受了圣灵的证据。
总之,使徒行传2:38没有教导洗礼是得救之必需。受洗是重要的,它是一个人因信称义的标志,也是信基督、属于某特定教徒团体的公开宣告,但它不是宽恕赦罪的手段。圣经清楚说明我们只能通过只信基督、只因恩典而得拯救(约翰福音1:12;约翰福音3:16;使徒行传16:31;罗马书3:21-30;罗马书4:5;罗马书10:9-10;以弗所书2:8-10;腓立比书3:9;加拉太书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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