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旧约中的礼仪律、道德律和司法律有什么不同?
回答
上帝赐给摩西的律法是一套全面的指导方针,以确保以色列人的行为反映他们作为上帝选民的地位。它包括道德行为,他们作为其他国家敬虔榜样的地位,以及承认上帝圣洁和人类罪恶的系统过程。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律法的目的,犹太人和基督徒将它们归类。这导致了道德律、礼仪律和司法律的区别。
道德律
道德律,或mishpatim(法律的希伯来语),与正义和审判有关,通常被翻译成"法令"。mishpatim(法律的希伯来语)据说是基于上帝的神圣本性。因此,法令是神圣的、公正的、不变的。它们的目的是促进那些顺服之人的福利。根据理性和常识,律法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道德律包括关于正义、尊重和性行为的规定,并包括十诫。它还包括对不遵守法令的惩罚。道德律没有把人指向基督;它只是照亮了整个人类的堕落状态。
现代新教徒对于mishpatim(法律的希伯来语)在教会时代的适用性存在分歧。有些人相信,耶稣断言律法将会一直有效,直到地球消失(马太福音5:18),这意味着信徒仍然要遵守律法。然而,其他人认为耶稣成全了这个要求(马太福音5:17),取而代之,我们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加拉太书6:2),这被认为是"爱神爱人"(马太福音22:36-40)。虽然旧约中的许多道德律都给出了很好的例子来说明如何爱神和爱人,以及不受律法束缚不是许可犯罪(罗马书6:15),但我们并没有受到mishpatim(法律的希伯来语)的特别约束。
礼仪律
礼仪律在希伯来语中被称为hukkim或chuqqah,字面意思是"国家的风俗";这些词通常被翻译为"法则"。这些律法似乎把信徒的注意力集中在上帝身上。它们包括恢复与神同在权利的指导(例如献祭以及其他有关"污秽"的仪式),纪念上帝在以色列的工作(例如节期和节日),旨在区分以色列人和他们异教邻舍的具体规定(例如饮食和着装限制),以及有迹象显明未来的弥赛亚(例如安息日、割礼、逾越节和长子的救赎)。一些犹太人认为礼仪律不是固定的。他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上帝期望他的追随者应该如何与他联系也会随之改变。这一观点在圣经中没有提及。
基督徒不受礼仪律的约束。因为教会不是以色列民,所以诸如七七节和逾越节等纪念日是不适用的。加拉太书3:23-25解释说,既然耶稣已经来了,基督徒就不需要献祭或受割礼。在新教教堂中关于安息日的适用性仍有争论。有人说,把它列入十诫中,就给了它道德律的分量。其他人引用歌罗西书2:16-17和罗马书14:5来解释耶稣已经完全了安息日并成为我们安息日的安息。罗马书14:5说:"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旧约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适用性一直与它对爱神和爱人的作用有关。如果有人觉得守安息日可以在这方面帮助他,那他可以自由地遵守它。
司法律/民法律
威斯敏斯特忏悔增加了司法或民法律的范畴。这些律法是专门为以色列人的文化和地方而制定的,除了十诫外,它包含了所有的道德律。
这包括从谋杀到赔偿被牛顶伤的人,以及人挖坑营救邻舍被困之驴的责任(出埃及记21:12-36)。由于犹太人认为上帝命定他们的道德和他们的文化责任之间没有区别,基督徒使用这一范畴的次数远远多于犹太学者。
将犹太律法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上帝的本性,并定义教会时代的基督徒必须遵守的法律。许多人认为礼仪律不适用,但我们受十诫的约束。所有律法对于教导都是有用的(提摩太后书3:16),圣经中也没有指出上帝有意区分不同的范畴。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罗马书10:4)。耶稣成全了律法,从而废除了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区别,"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以弗所书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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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中的礼仪律、道德律和司法律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