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舊約中的禮儀律、道德律和司法律有什麼不同?
回答
上帝 賜給摩西的律法是一套全面的指導方針,以確保以色列人的行為反映他們作為 上帝 選民的地位。 它包括道德行為,他們作為其他國家敬虔榜樣的地位,以及承認上帝 聖潔 和人類罪惡的系統 過程 。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些律法的目的,猶太人和基督徒將它們歸類。 這導致了 道德律 、 禮儀律 和 司法律 的區別。
道德律
道德律 ,或 mishpatim ( 法律的希伯來語 ) ,與正義和 審判 有關,通常被翻譯成"法令"。 mishpatim ( 法律的希伯來語 ) 據說是基於上帝的神聖本性。 因此, 法令 是神聖的、公正的、不變的。 它 們的目的是促進那些 順服之人 的 福利 。 根據理性和常識,律法的價值是顯而易見的。 道德律 包括關於正義、尊重和性行為的規定,並包括十誡。 它還包括對不遵守 法令 的懲罰。 道德律 沒有 把人指向基督 ; 它只是照亮了整個人類的墮落狀態。
現代新教徒對於 mishpatim ( 法律的希伯來語 ) 在教會時代的適用性存在分歧。 有些人相信,耶穌斷言律法將 會 一直有效,直到地球消失 ( 馬太福音 5 : 18) ,這意味著信徒仍然要遵守律法。 然而,其他人 認為 耶穌 成全 了這個要求 ( 馬太福音 5:17) , 取而代之, 我們 是 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 加拉太書 6:2) ,這被認為是"愛神 愛 人" ( 馬太福音 22:36-40) 。 雖然舊約中的許多道德律都給出了很好的例子來說明如何愛神和愛人, 以及 不受律法束縛不是許可犯罪 ( 羅馬書 6:15) , 但 我們並沒有受到 mishpatim (法律的希伯來語)的特別約束。
禮儀律
禮儀律 在希伯來語中被稱為 hukkim 或 chuqqah ,字面意思是"國家的風俗" ; 這些詞通常被翻譯為" 法則 "。 這些律法似乎把信徒的注意力集中在 上帝 身上。 它們 包括恢復 與 神 同在權利的指導 ( 例如 獻祭以及 其他有關"污穢" 的 儀式 ) , 紀念上帝在 以色列 的工作 ( 例如 節期 和節日 ) , 旨在區分以色列人 和 他們異教鄰 舍的 具體規定 ( 例如飲食和 著 裝限制 ) , 以及 有跡象顯 明 未來的彌賽亞 ( 例如安息日 、 割禮 、 逾越節和長子的救贖 ) 。 一些猶太人認為 禮儀律 不是固定的。 他們認為,隨著社會的發展,上帝 期望 他的追隨者應該如何與他聯繫也會隨之改變。 這一觀點在聖經中沒有提及。
基督徒不受禮儀律 的 約束。 因為教會不是以色列民,所以 諸如七七 節和逾越節 等紀念日 是不適用的。 加拉太書 3:23-25 解釋說,既然耶穌 已經 來了,基督徒就不需要獻祭或受割禮。 在新教教堂中關於安息日的適用性仍有爭論。 有人說,把它列入十誡中,就 給了它 道德律的 分量 。 其他人 引用歌羅西書 2:16-17 和羅馬書 14:5 來解釋耶穌已經完 全 了安息日並成為我們安息日的安息。 羅馬書 14 : 5 說 : "各人 心裡要意見堅定 。"舊約律法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適用性一直與它 對 愛 神 和 愛人 的作用有關。 如果有人覺得守安息日可以 在這方面 幫助他, 那 他可以自由地 遵守它 。
司法 律/民法 律
威斯敏斯特 懺悔 增加了司法或民法 律 的範疇。 這些律法是專門為以色列人的文化和地方而製定的,除了十誡外,它包含了所有的道德律。
這包括從謀殺到 賠償 被牛頂傷的人,以及 人 挖坑營救 鄰舍 被困 之 驢的責任 ( 出埃及記 21:12-36) 。 由於猶太人認為 上帝命定 他們 的 道德和他們的文化責任之間沒有區別,基督徒使用這一範疇的次數遠遠多於猶太學者。
將猶太律法劃分為不同的類別,是為了更好地理解上帝的本性,並定義教會時代的基督徒必須遵守的法律。 許多人認為 禮儀律 不適用,但我們受十誡的約束。 所有律法對於教導都是有用的 (提摩太 后 書 3:16) ,聖經中也沒有指出 上帝 有意區分不同的範疇。 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 ( 羅馬書 10:4) 。 耶穌 成全 了律法,從而廢除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區別,"為要將兩 下藉 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 , 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 , 便 藉 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 , 與神和好了 ... " ( 以弗所書 2: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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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中的禮儀律、道德律和司法律有什麼不同?